第三百八十二章 足陌錢(第2/3頁)

北齊占據淮南,欲將其全面納入自身體系,自然不可能再任由淮南士族以九品中正制出仕。

對於淮南士族來說,他們最擔心的就是在科舉制下,遭遇朝廷的偏見,北方士人的打壓。

得了高澄一個承諾,也讓他們此行終於有所收獲,只不過相較於過往無論愚賢都能出仕的九品中正制,所謂承諾,也只是提供一個公平的環境。

卻也不存在真正意義上的公平,比如淮南士人若真能在進士榜單上占據決大多數,那自然會有一支看不見的手,自背地裏做出調整,以保障北方,尤其是河北士族的利益。

這也沒什麽值得抱怨,正如此前高澄所說,河北士族舍生忘死跟隨高氏創業,憑什麽在與淮南士族一起接受打壓的同時,還得在政治上被一視同仁,那他們跟著高氏創業,圖什麽。

這樣的政治優待不會長期維持下去,例如北宋,趙匡胤曾言:不用南人為相。

根源就在與北宋以北並南,必須優先保障自己基本盤的利益。

但僅過了數十年,到了宋真宗時期便被打破。

也許到了高澄統治後期,江南地區得到充分開發,才會著手收回北方士人在政治上的特權。

翌日,即昭德元年(548年),九月二十一日,高澄在合肥發布詔令,廢除南梁在淮南之地的一切苛捐雜稅,命令士族豪強交出隱匿人口,釋放奴仆、婢女,可以改用雇傭的形式,但嚴禁虐仆。

同時,告知淮南各階層,此前田契一律作廢,重新按照均田制的規定,分配田畝,凡15歲以上的男子,每人授予露田80畝,女子40畝。

男子另授桑田,按現有丁口計算,不得超過20畝,限3年內種上規定的桑、棗、榆等樹,桑田雖是世業田,終身不還,能夠流傳子孫,依舊限制私人買賣,卻可以向官府販售。

政令一經發布,無數底層民眾歡呼雀躍,但也有人抱怨不休,並非士族,而是富農階層。

南梁田契一律失效的公告引起他們的強烈不滿,也許均田制下,他們能分得的土地不會比原有更少,甚至更多。

但原有土地屬於他們私人所有,如今所分得的田畝,哪怕更多,也屬於公田,相當於是向朝廷租賃,是要交付租稅。

不過在士族妥協的大背景下,他們的反對也無足輕重,尤其是北齊由此獲得了更為廣大的貧農、奴婢階層的支持。

況且這點租稅,與南梁之前的苛捐雜稅相比,也算不得什麽,故而也只是停留在口頭抱怨,對於高澄的這項政令,還是願意接受的。

南梁的稅賦極重,蕭菩薩不止優待士人,佛教更是無需納稅、不用服徭役,但朝廷的用度不能少,可不就指著糟踐底層民眾,總得有個剝削對象吧。

哪像小高王,不管是什麽人,他都一視同仁,都得給他繳稅,該有的,少一分都不行。

蕭菩薩優待士族,自然把對底層民眾征收的稅額定的極重,總得有個剝削對象吧。

由於各階層都屬於納稅群體,再加上公田的租金能夠補足國家一部分用度,故而北齊的稅收實際比南梁低了許多。

政令一經發布,淮南各地如火如荼的開展起了釋奴分田運動。

其實南梁也是分過田的,蕭衍早年間曾下令,凡是荒田廢宅被沒收為公田的,除官府已墾種的部分外,都分給貧民,同時禁止宗室士族侵占公田。

但以蕭衍對宗室士族們的縱容,這所謂的禁止令又能有多大效果。

舉個例子,蕭衍六弟蕭宏與蕭衍長女永興公主私通,並與其謀劃篡位,指使仆人刺殺蕭衍,事敗,蕭衍處死刺客,永興公主受驚而死,而蕭宏雖被降職免官,但很快又為他恢復官爵,520年升任太尉、揚州刺史、侍中,526年,蕭宏病重將死時,蕭衍七次前往探病,蕭宏死後,又以極高的規格為他下葬。

蕭衍對宗室的寬容,甚至可以說達到了一種駭人聽聞的地步,這也是蕭淵明能夠繼續受到重用的原因。

蕭宏刺殺蕭衍,與蕭衍之女亂倫都能被原諒,何況蕭淵明在留學北齊期間,可是為南梁掙了不少臉面。

就在淮南各地為民眾分配土地的時候,大量北齊新鑄貨幣也運抵淮南各州縣,高澄也著手擬詔。

北齊建國後,由高隆之主持,新鑄昭德通寶,同樣是足稱貨幣,民間可以用大將軍五銖錢交換,由官府贖回,贖回的大將軍五銖錢則熔後繼續鑄造新幣。

昭德元年(548年),九月二十七,高澄又下詔,禁止原有的南梁足陌錢流通,淮南百姓可與當地官府等額兌換昭德通寶。

收集起來的足陌錢,高澄並未如大將軍五銖錢一般熔鑄新幣,而是計劃暗中將它們運往南梁,在蕭淵明的幫助下,采購偷運物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