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除四害,指一條明路(第2/2頁)

清淤,除雜,剿滅四害,轉運汙穢之物等等,都明確的做出分化,順天府衙這邊,可特設一個管理處。

籌建的初期,按月發放‘票據’,簽字畫押,這些領取票據的人,可去便民鋪那邊,按票領取糧食、鹽等物。

等各項制度完善了,尤其是監察這一塊,到時可按月發放錢財。

而重新建設京城,是順天府衙可以分階段,分區域,逐步去落實建設的謀劃。

就像崇文門稅關那一帶,相比較於內城治下各坊,是相對很富庶的地域,那是否能先以此下手?

將那一帶采取分段建設,分段拆遷的方式,逐步籌建起相應的商坊性質的區域?

那麽刨去安置百姓,籌建所耗錢財,順天府衙這邊,將集中籌建的商鋪、宅院賣出,是否能留存一筆不小的銀子?

到時逐步擴大建設區域,甚至可以招收商賈參與其中,另外皇莊這邊,也會籌建起修築的各類耗材。

這樣前期的謀劃落實了,相應的分管衙署明確了,是不是到了中後期的局面,就能徹底打開了?”

聽著崇禎皇帝所講,孫傳庭就像是打開了一扇通往新世界的大門,內心受到了不小的沖擊。

小農經濟下的大明,在籌建相應大工程時,皆是采取征發徭役的方式,以此來完成工程建設,但這難免會出現各種問題。

但是崇禎皇帝所提供的思路,就是用官方主抓規劃、監管等職權,巧妙的利用商業模式,來完成他的那些構想。

不過大明在此之前,從來沒有過這種模式,所以崇禎皇帝需要孫傳庭所領順天府衙,來充當第一個吃螃蟹的人。

等到調子起來了,成效叫人都見到了,且國朝無需劃撥銀子,甚至還能賺取大量銀子。

那到時順天府衙設相應的總衙署,下轄的兩個京縣,設分衙署,圍繞重新建設京城的計劃,就能大面積鋪開。

且到了那個時候,內廠所鉆研的水泥,必然能形成生產規模,到時先在外城這邊,籌建多層建築,那整個格局就能發生很大改變。

“黃少爺的想法,很好。”

孫傳庭輕呼一聲,說道:“不過謀劃這些部署,只依靠著順天府衙的人手,肯定是嚴重不足的。

且前期開啟這些謀劃,也需要一筆不小的銀子,這些對當前的順天府衙,都是必須解決的問題。”

“缺少人手,那就多招人手嘛。”崇禎皇帝說道:“官員不能招,那多招些吏員,這沒有問題吧?

京城乃至京畿一帶,科舉無望的落魄讀書人,這總是有的吧?

甚至本少爺覺得應該還不少吧?

篩選能吃苦的,肯拉下來面子的,將他們編入順天府衙的吏員隊伍,從事所說的那些事宜。

對真正表現優異的,到時由順天府衙舉薦,外放到北直隸治下的府州縣,擔任末流的地方官,那想來也能聚集人心吧?

那些真有本事的,外放出去,多磨練幾年,也能向上晉升吧?

至於前期所需的銀子,國庫這邊不給,內帑總會給吧,畢竟這件事情辦好了,是利國利民的大事,天子會這般目光短淺嗎?

辦法總比困難多,伯雅,你覺得本少爺說的對不對?”

“……”

被崇禎皇帝這般一說,孫傳庭內心深處的最後一絲顧忌,算是被徹底打消了。

人和銀子,崇禎皇帝都指明方向了。

若他再不能將這件事情辦好,就太不識擡舉了。

再者說孫傳庭也想將這件事情做好,畢竟此事真的做好,那對京城上下,絕對是翻天覆地的改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