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六十六章 聯合海貿(2)(第2/2頁)

其四,針對皇明海貿總會的發展,朕擬定了一份具體的章程,哪怕是朕都要遵守這份章程,無規矩不成方圓,殺雞取卵的事情,朕是不會做的,朕的眼光沒有這般短淺。

其五,皇明海貿總會所募錢財,統歸於總會發展所需,不得外借,不得挪用,國庫是國庫,內帑是內帑,跟總會沒有任何關系。

其六……”

崇禎皇帝一條條的講明,朱純臣、徐允禎這些勛戚,先前所想的種種,這一刻都打消了不少。

如果說皇明海貿總會,真像天子所講的那樣,那購買銀股加入進來,是一項很不錯的投資所在。

“朕在川海總會這邊,篩選了幾名不錯的良才,出任皇明海貿總會的執行董事,負責前期籌建事宜。”

見不少人有所意動,崇禎皇帝開門見山道:“五千萬兩的銀股分配,你們這些人進行統籌認購,每一家都要認購,現在你們會埋怨朕。

等到了分銀子的時候,就會感激朕。

打死不願認購的,可以,那就去錦衣衛詔獄,去聊聊這些年來,所做的那些違背大明法紀的事情。

等銀股統籌認購完畢,根據所持銀股比重,會篩選一批出席執行董事者,其他人皆為董事。

執行董事負責決策和發展,董事負責監察和管控,詳細的明確分屬,等諸卿把皇明海貿總會籌建起來,朕會派人送去公函。

行了,都退下吧,朕還有政務要處置。”

言罷,崇禎皇帝直接下達逐客令,籌建皇明海貿總會,沒有商量的余地,拿捏住他們的把柄,不能從他們身上敲詐銀子,那未免顯得太無能了。

再者說皇明海貿總會,以後的體量能不斷變強,這對大明是百利而無一害的,至少能成為大明開海的先驅。

知曉這些事情的一眾勛戚,此後較長一段時間內,必然會出現忐忑、難以抉擇的境遇之下,畢竟五千萬兩的銀股,若是叫他們統籌認購的話,那基本上算是將各家的家底,全都聚集到皇明海貿總會名下。

像這等涉及身家的決斷,無論是對誰來講,都不是輕易能定下的,可擺在他們面前的路,可供選擇的並不多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