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四十八章 河政建設(1)(第2/2頁)

南居益點頭應道:“的確是這樣的態勢,像過去朝廷獨設一個總河,來管理全國的河政事宜,很多時候根本就管不過來。

主要負責的水域,就是黃河水域,畢竟黃河一旦泛濫,所影響到的地方眾多。

而對運河、淮河等處水域,多數都集中在各地總督、巡撫的手裏,治河權限的分散,每個人的想法又不一樣,就會造成很多差異性。

可現在卻不同了。

治理黃河水域,就由治黃河巡撫衙門負責。

治理淮河水域,就由治淮河巡撫衙門負責。

治理運河水域,就由治運河巡撫衙門負責。

這些治河巡撫衙門間,有什麽需要協調商榷的事情,就能參考所定治河綱要,進行相應的會晤和商榷。”

河政方面的人才,是歷朝歷代最緊缺的,也是最重視的,因為河政方面不清,就會動搖統治根基,這也使得崇禎皇帝格外重視此事。

從崇禎二年末開始,就積極籌建的河政培養機制,一直都在篩選和培養人才,這也使得所設的各地治河巡撫衙門,漸漸的變得充盈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