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生日與忌日

“喲,我們的大忙人來啦!”

羅素甚至與翠雀才剛剛進入大廳,就聽到了身邊傳來了熱烈的聲音。

那是聽起來甜美而熱情,會讓人聯想到麥芽酒的語氣。只是比起麥芽酒那更具成熟魅力的柔和嗓音,這聲音要顯得更為尖利、清脆而稚嫩……要比喻的話,就像是那種“聲音聽起來很有少女感又過分熱情的主播的營業聲線”一般。

就陌生人的第一反應來說,肯定是這聲音聽起來多少帶點夾。

然而羅素知道,她的聲線的確如此。在上學的時候,還因為這個而被老師教訓過“好好說話”、也被同學嘲笑過……但從另一個角度來說,也有不少男孩都認為她的聲音很好聽。

“蕾妮?”

羅素順著聲音出來的方向側目回望,看到了一頭紅發的少女:“你怎麽下來了?”

她有著白色、粉色、紅色、以及少許的黑色摻雜在一起的雜色長發,耳羽也是自白而紅的漸變色。

雖然身高比羅素還要再高半頭,但過於削瘦的身材以及如同小孩子般稚嫩的面容,讓她看起來卻像是個還沒畢業的學生一樣。

“我就在上面啦。”

蕾妮隨口說著,手指如同轉著鑰匙圈一樣、流暢的甩著黃色的墨鏡。但她的眼神卻沒有看向羅素、而是目不轉睛的盯著翠雀看。

她的眼神之中透露著一種熱情:“這是……你的女朋友嗎,羅素素?好漂亮啊!”

“我現在已經有代號了,你可以叫我群青。”

羅素先是糾正道,隨後為她介紹著:“與其說是女朋友,倒不如說是未婚妻。她叫翠雀。”

“顏料嗎?那我們還有點相似的,我現在叫‘辰砂’。”

蕾妮看著翠雀,有些困惑:“為什麽犬科的動物,代號要叫‘雀’?”

“沒文化是吧,”羅素替翠雀反擊道,“翠雀是一種花的名字。

“倒是你……為什麽叫辰砂?不會就因為你是紅鸛吧?”

“我覺得這理由蠻充分的。代號當然是要能被人記住為最優先嘛,起一個別人想不起來是誰的外號、那不就等於沒記住嘛。”

蕾妮雙手抱胸,毫不客氣的說道:“我還打算直接就叫火烈鳥呢。只是我看了一眼,崇光島外號叫火烈鳥的人數稍微有點多……所以我才取了個冷門點的、又能讓人第一眼就想到是我的代號。

“倒是你這個——很容易被人和藍色頭發的人認混吧?‘到底誰才是群青來著’,我覺得你的同事應該都會有這樣的疑問來著。”

辰砂笑眯眯的說著。

她仍然還在注視著翠雀,甚至熱情的想要同她握手。

但她的手才剛伸出來,就被羅素毫不客氣的揮手打掉:“別占我老婆便宜。”

辰砂不滿的叫嚷著:“哎呀,沒事啦……”

“……她應該……大概是女孩吧?”

翠雀不甚確定的問道。

無論從聲音亦或是容貌來看,貌似都是女孩子、而且還相當漂亮。

與周圍人那些過分樸素、近乎都是純色的衣飾相比,這位羅素的高中同學穿著極為顯眼的紅色長絲襪。自腳踝處近紫的深紅、逐漸漸變為大紅、淺紅、粉紅、白色,而最上端與白皙到近乎透明的皮膚融為一體。

再加上她的白色背心與短褲,加上那披在外面、有一圈白色絨毛的披肩、以及白色的尖頭牛仔靴,這極為大膽、在混亂的同時又有一種協調感的打扮,看起來實在是過分時尚了。

哪怕是放到幸福島,也能吸引路人目光——並非是因為多麽的美,而是因為極致的土。

但有句話說得好,土到極致就是潮。這種怪異卻奪人目光的打扮,加上她那姣好的容貌、以及極為自信的態度,看起來反而會讓路人覺得這似乎像是某種時裝。

只是她的胸口實在是太平了……再加上有羅素這個稍微打扮一下,就與愛麗絲幾乎一模一樣的例外、翠雀如今反而不太確定自己的判斷力了。

“確實是,”羅素撇了撇嘴,“但她喜歡的也是女孩。你可別被她騙了。”

“……哦~”

翠雀恍然。

雖然自己貌似是被盯到了,但她卻反而更放下了心來。

——沒事,姛就姛了。

倒不如說這樣更好……

因為辰砂與羅素的對話實在是太過隨意而自然,充滿了朋友之間沒輕沒重的熟絡感。雖然羅素把她帶過來,就是為了讓翠雀見到更全面的自己、見證自己以前生活的軌跡。可真見到了羅素以前的熟人時,她還是會有一種淡淡的孤獨感。

就像是看到主人蹲下來去撫摸路邊小狗時,在一旁哼唧個不停的薩摩耶一樣。

她也想要插話,可與對方實在沒有什麽共同語言,而她又禮貌到與人有些疏遠的程度。和陌生人在一起,除非必要、她是絕對不會主動與對方搭話的。那麽話題一旦沒有落在自己身上,她就只能在一旁沉默的看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