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4章 鹽事(第2/2頁)

“船運及時,鈔關又無人肆意阻攔,都是府台大人的恩典。”

柳賀與一眾官員至碼頭時,見得水上一片繁忙景象,官員們下意識地就開始誇贊柳賀。

柳賀一擺手:“諸位大人,究竟是不是本官的恩典,本官心中還是有數的,漕事與鹽運皆是我揚州府要務,本官在此提醒各位大人,若今夏再有水患,這堤若是修得不夠結實,水若是淹了一戶百姓,各位大人倒時可不要怪我柳某人無情。”

官員們自然都是應聲。

看過碼頭後,柳賀又去鈔關附近轉了一圈,自上回鈔關與鹽運司衙門鬧過之後,戶部大約是覺得面上無光,將負責鈔關的那位員外郎撤換了,王煥倒是仍在都轉運使的位子上一動不動,柳賀因而意識到,鹽運上的水果真有些深。

“府台大人,茱萸灣處又有人在販賣私鹽,本月已查實了數起。”

柳賀闔上文書:“再細細去查。”

鹽事柳賀原本不打算摻和的,他畢竟是地方官,而食鹽可以說是一方經濟命脈,又與閣部重臣息息相關,張四維、王崇古與馬自強中拉出任何一人,柳賀都得罪不起。

內閣三輔、禮部尚書與刑部尚書,這三人可謂是大明朝舉足輕重的人物,若是動了他們的命根子,柳賀恐怕也要被流放到貴州去了。

但這一年來,他案頭已查實了數起販賣私鹽案。

鹽運司衙門在揚州府城,但揚州下屬州縣中,鹽業以興化縣為主,其余則集中在泰州、鹽城等地,私鹽的販賣,主要就是鹽場的灶戶等私自將鹽提取後販賣給生活貧困的百姓,柳賀查實的都是些小打小鬧的案子。

不過在大明朝,律法對販賣私鹽的懲治極重,《大明律》規定,凡販私鹽者,杖一百,徒三年,若有軍器者,加一等,誣指平人者加三等,拒捕者斬。(注)

在這一條上甚至沒有對販賣私鹽數量的規定,即只要犯了,小犯還是大犯,都是一樣的大罪。

但事實上,私鹽的販賣,由灶戶而起的畢竟只是少數,私鹽的獲利主要還是由大戶及一些官員獲取。

但案子既到了柳賀手裏,他又不可能不查實,其實柳賀心中有預感,事情恐怕不是百姓販賣私鹽那般簡單,若是涉及到鹽事,鹽運司衙門那邊按理說是不會讓柳賀插手半分的,但眼下鹽運司衙門卻一動未動,似是等著看柳賀反應一般。

他也有些猶豫,就連張居正暫時都未對鹽業下手,他貿貿然行動,會不會是嫌自己命太長?

柳賀便喊來了姜通判,令他將近些年府中有關鹽稅收入的文書、案件等全部拿過來,柳賀從二十年前開始看。

其實自嘉靖年起,民間販賣私鹽的現象就屢禁不止,一方面是因市面上流通的官鹽數量少,官府收鹽有定數,鹽場的產量若是超了,灶戶手中自然會留有私鹽。

還有一部分則是鹽商收鹽後卻不去官府報稅,經過官府文書認定的鹽才是官鹽,不經認定的則是私鹽,嘉靖四十年以後,私鹽販賣的現象越來越嚴重,這和吏治敗壞有關,也因嚴嵩攬權,任用了鄢懋卿這樣的大貪官管鹽政。

柳賀看文書極快,不過幾日就將涉鹽運的文書看完,即便不看文書,柳賀也對揚州府如今鹽運上的事宜有些數,他這知府畢竟不是白幹的。

他不由嘆了口氣:“府中怎麽都是些麻煩事?”

但柳賀猜,若非揚州府中麻煩事多,張居正也不會將他放到這個位置上。

他甚至會想,張居正打發他來治河,究竟是要他跟著吳桂芳身後學,還是想趁機讓他在揚州府轉正,完成從過江龍到地頭蛇的轉變呢?

一國首輔的心思著實難猜,但張居正既讓他留下了,不幹出點名堂柳賀恐怕也回不了京城。

柳賀正托腮思索,顧為卻自院外進來:“府台,京中有信到。”

果然是張居正的密信,柳賀關於商業及清丈田畝的文章都送至京城,算算日子,張居正的回信也差不多該到了。

柳賀展開信,張居正依舊言簡意賅,他沒說聽取柳賀的想法,也沒說不聽,而是如十萬個為什麽般,又詢問柳賀對開海禁的意見。

柳賀:“……”

首先,他不是百科全書。

堂堂張相,是不是覺得他在揚州知府任上每日閑到沒事做?

他很忙的好嗎?

想要答案,詹事府少詹事可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