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六章 天之道損有余而補不足

陸子才和欣克敬又互相看了一眼,才知道陛下到底想要知道什麽。

關於人體解剖這塊,大明不如前宋。

前宋的時候有個大宋提刑官名為宋慈,就極擅長法醫鑒定,一本《洗冤集錄》算是開了歷史之先河。

理學講究死者為大,視、聽、言、動非禮不為、內無妄思,外無妄動,但是宋慈宋提刑,就直接把人擡到了大街上,讓大家看著解剖,以避褻瀆屍體的嫌疑。

這在理學家們看來,簡直是大逆不道的行徑!

大明在這方面是比較克制的,但是陛下借著淩遲,讓他們繼續關於人體的探究,無疑是對醫學的大力推動。

陸子才出列說道:“陛下,臣需要一個畫師。”

“臣可能需要一班仵作。”欣克敬提出了自己的要求說道。

朱祁鈺一聽,這要求很合理,立刻說道:“好說,順天府丞夏衡,你們順天府的仵作借調一班給陸院判。”

至於犯人劉玉會不會因為作畫,死的更慢一些,更痛苦一些,這就不是大家關心的問題了。

這群狗奸細都要被淩遲了,連大明律的正刑都沒有資格享受,他們哪有什麽死者為大的忌諱呢?

剮就是了。

順天府尹夏衡出列俯首說道:“臣領旨。”

興安一甩手中的拂塵,大聲的喊道:“有事啟奏,無事退朝。”

這朝議算是結束了。

但是廷議才剛開始,大家要從奉天殿到文華殿去,繼續議政,這關門議政的事,就是討論機要之事了。

農莊法到底要不要做,該怎麽做,是小範圍試點,還是大明兩京一十三省全部推廣,都要在這廷議之上解決。

文華殿常年放著一副巨大的堪輿圖,而於謙也早就準備好了對六部尚書、文淵閣大學士、司禮監內閣、武勛們解釋為何要推行農莊法的理由。

其實很簡單,農莊法是軍屯法的一種繼承和延續。

於謙站在地圖前,拿著一根長杆,指著山外九州的地方說道:“恢復山外九州軍屯勢在必行。”

“瓦剌人虎視眈眈,臣在巡查路上,就不止一次遇到了瓦剌人的斥候遊弋,若是無法恢復山外九州軍屯,瓦剌人開春之後,必然趁勢而下。”

於謙不止一次精準的判定了瓦剌人的行動,在所有人認為瓦剌人不敢入關的時候,於謙說瓦剌人必然南下。

朝臣皆以為於謙在借機攬權的時候,瓦剌人破了紫荊關長驅直入,直逼京師城下。

現在於謙說瓦剌人賊心不死,大家都沒有什麽懷疑了。

的確是賊心不死,若是賊心已死,那太上皇早就回京了。

“山外九州軍屯法,農莊法皆可,臣等沒什麽異議,可是為何要在福建也一起推行此法呢?”胡濙率先問道。

胡濙當年還幫朱棣尋訪過建文帝,作為永樂年間以來的禮部尚書,他始終奉行:誰在龍椅上,他就支持誰。

對於廢立正統睿皇帝的事,他沒有參與,但是不代表他不支持。

默認有的時候也是支持。

比如玄武門之變時,李靖作為李淵的頭號悍將,卻是一言不發。

玄武門之變,尉遲恭進宮持械於李淵之前。

從頭到尾,李世民要對付、逼迫的就是李淵禪讓,至於李建成和李元吉,不過是添頭罷了。

於謙眼神中兇光乍現,厲聲說道:“因為一些縉紳們面臨兵禍之時,他們逃了!既然逃了,他們的地,他們的特權理當收回。”

“食國之俸,享國之尊,在兵禍橫行之際,上不能為國朝分憂,下無法束民安地方,守土牧民之責不履行,自然棄之如敝履。”

縉紳,可不僅僅是有地的地主。他們是各級官吏、致仕官、封贈官、捐納官以及國子監和府州縣學的生員。

大明律規定:「凡京官及在外五品以上官有犯,奏聞請旨,不許擅問,六品以下,聽分巡禦史,按察司並分司取問明白,議擬聞奏區處。」

「若府州縣官犯罪,所轄上司不得擅自勾問,只許開具所犯事由,實封奏聞。若許推問,依律議擬回奏,候委官審實方許判決。」

縉紳犯了公罪,可以收贖;犯了私罪,得以解職、調離或降等抵罪。

這是他們的司法特權。

而同樣的,做過官的還有俸祿,即便是生員,也有朝堂發放的月鹽銀。

不僅如此,縉紳還享有徭役優免權,即便是人死了,還可以免役三年。

舉人以上的縉紳,還有一定的蠲免二稅的土地的特權。

這些權利是國朝賦予他們的,國朝有難,他們卻立刻逃難。

等到兵鋒退去,回來接著享受,哪有這樣的道理啊!

於謙說完之後,胡濙沉默了許久,說道:“那就試試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