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百二十九章 沒有界限的自由不是自由

駙馬都尉薛桓案中,為何群臣,尤其是都察院、翰林、給事中們一言不發?這屬於典型的因言降罪,這不是皇帝失道嗎?

薛桓自己找死,士大夫們就是想幫腔,也不能幫腔,且不說那個群臣的噩夢,太子少師胡濙還活著,就是沒活著,禮部還有姚夔、劉吉等一眾為陛下灑水洗地,就是這件事本身,陛下做的已經非常寬仁了。

薛桓這種人,如果只是當米蟲,那無所謂,但是他做了這些事,薛桓就變成了險人。

蜀漢之時,李邈任犍為太守、丞相參軍、安漢將軍,李邈和諸葛亮有怨,諸葛亮死後,李邈上書詆毀諸葛亮的功績,被蜀後主劉禪直接下獄坐罪處死。

殺掉李邈的原因很簡單,若是諸葛亮還活著,李邈的話大可置之不理,諸葛亮說不定還會為李邈求情,可是諸葛亮薨逝,李邈的發言,就非常非常危險了,李邈便成了險人,當誅。

蜀後主劉禪很多時候都被人說成扶不起的阿鬥,不過在一礦打八礦的絕對實力面前,劉禪能在諸葛亮死後,將蜀國撐了四十多年,絕非昏主,劉禪殺李邈,是很有必要的,當時朝中有益州吳氏也就是吳太後外戚一系,還有川中本地人一系,劉禪的主要擁躉,便是諸葛亮控制的荊州派這些外地人。

李邈公然詆毀諸葛亮,甚至否定諸葛亮的功績,諸葛亮屍骨未寒,劉禪不殺李邈,荊州派還會一如既往的支持劉禪嗎?

直以狼虎目之,真險人哉!

說的便是李邈這樣的人物,他的發言不僅在個人榮辱方面,更是對國家社稷有威脅,便是險惡的人。

換到大明也是同樣,從龍之功、定鼎武勛之一的浚國公病逝,在臨死之前,依舊從交趾趕回京師,為交趾成為大明四方之地盡了最後一份力的浚國公,被駙馬都尉薛桓如此真真假假的汙蔑詆毀,僅僅是因為皇帝收了他的權柄,他便如此不顧大局,只為了惡心一下皇帝,若是皇帝不做處置,那換防在即的交趾、浚國公府又該如何和大明相處?

因私怨而至家國不顧,輕重不分,亦是險人。

沒有界限的自由是沒有秩序的自由,從來不是真正的自由。

都察院、刑部、吏部為何要將收受美人從《綱憲事要》轉到《戶令》中,就是為了抄家……深入反腐,整頓吏治。

吏部尚書王翺在長期的反腐鬥爭中,發現了其實貪墨只是權錢交易中微不足道的一部分,通過代持資產掌控生產資料,才是其中影響最大、最惡劣的地方。

比如王翺在查處定興縣知縣事貪腐案中,就發現,知縣事貪墨的一十一萬銀,這十一萬銀,只是他權力尋租的一小部分,這個知縣事在他老家安陸縣,已經成為了半縣豪戶。

貪墨的現銀只有十一萬銀,可是通過置換收受,這位知縣事,控制了安陸縣半數以上的棉紡,其累年收益比這十一萬銀多的多。

若是按照之前的《綱憲勢要》去執行,只能沒收他的貪墨銀兩,流放煙瘴之地。

按照現行的《綱憲勢要》去處置,就是以十一萬銀去坐罪,先革職削官身為民,再按《戶令》執行,這安陸縣半數以上的棉紡,就可以以不立婚書納妾為由,名正言順的抄家了。

權色自古不分家。

而戶部提出的《戶令》增補,其實也不完全針對勢要豪右之家,大明太大,民間人太多,無父落戶之事,朝廷就是想管也管不過來,主要目的還是限制掌控權力的官員,官員人數就那麽些,管的過來,更能管得住。

這也涉及到了在萬惡的封建制下的基本政治原理,只要能管得住上下兩張口的青天大老爺們,那吏也好,勢要豪右也罷,也都管的住了。

所以這數千年的封建王朝,在評斷功過的時候,吏治,向來是重中之重。

沒有吏治,再好的政令,都會被執行的一塌糊塗。

“朕曾觀通惠河閘口放水,發現一件趣事,這河床之內總有突兀之處,這閘口放水,水至,先淹沒了低窪之處,而後水勢漸緩,才慢慢淹沒這些突兀之處,上善若水,水如此,國事亦如此,大明這幾年走的很快,這水漫過了低窪處,這突兀的地方,變成了需要攻克的地方。”朱祁鈺說起了自己在朝陽門的五鳳樓看到的感悟。

這突兀之處,便是攻堅之處,快速發展的情況下,一定會有問題,而朝廷的職責,就是解決問題,更加明確的說,便是解決和調和各階級之間的利益沖突和矛盾,若是無法解決和調和,便是失道天下。

“陛下所言有理。”戶部右侍郎蕭镃俯首說道,無論是語氣還是神情,都仿佛在說,陛下原來知道,只要發展就會有問題。

怎麽樣就不會有問題了?萬世不移,一成不變,沒有發展,自然不會有任何的問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