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一章 這是你們逼我的
曲家在烈焰谷築起的這座城不小,可以容納三十多萬人在此地生活。
作為此間主人,曲家的人口其實並不多,算上外圍投靠過來那些人,連同家眷,也就幾萬人。
剩下更多都是慢慢聚集到此地,選擇在這裏生活的人。
這當中絕大多數是普通人。
能夠進入到這種高頻世界,和生在這種高頻世界不是一回事。
能進來那些都是高手,至少也要金丹層級以上。
不僅可以感知到這個特殊的高頻世界,還能將自身轉換成這種頻率。
而生在特區裏面的人……肉身天生就是這種震頻。
他們可以在特區裏正常生活,但人間,對他們來說同樣屬於即便近在眼前,卻依然遙不可及的一個世界。
唯有修行,讓自身境界提升上去,方可向上、向下,調整自身震頻,進入想要去到的空間。
但修行,是需要天賦的。
天賦卓絕的修行者後代,未必同樣天賦卓絕。
多年以後,就會出現凡人眼中的“仙界”,卻存在大量普通人這種情況。
當然,這些人也只是相對普通。
相比人間眾生,他們身體素質要好得多,幾乎不會生病,如同超人一般!
壽命也要長得多,哪怕沒有築基,也可以輕松活過一百多歲。
這裏的人若是進入人間,可能隨便一個,都會被人當成神仙之流看待。
可惜,千百年來,能夠“意外”進入人間者,寥寥無幾。
所以在這座城裏,他們就是生活在最底層的普通人,需要努力工作,需要吃喝拉撒。
宋瀟此時已經變作一個普通青年,身上穿著特區最常見的粗布衣衫,和所有行色匆匆為了生計奔波的人看不出任何區別。
這麽久了,雖然沒去上過表演課,但演技也已經有了長足進步。
他本想用白純良這個馬甲搞點事情的,但仔細一想,還是打消了這個念頭。
打算先從這座城裏的居民視角,好好了解一下曲家,了解一下特區的風土民情。
之前即便是在空明城,宋瀟也從沒真正融入過。
“剛出鍋的靈兔肉!鮮嫩可口,價格便宜,走過路過不要錯過!”
“香酥可口的脆皮烤靈雀……十粒晶沙一只!”
“祖傳的大補丹藥……一顆便可讓你精力滿滿,重振雄風,半兩晶沙,只要半兩晶沙!”
“神鐵鍛造的匕首,吹毛斷發,居家旅行,防身打獵的必備之物……”
聽著四周叫賣聲,宋瀟感覺挺新鮮。
這座城……大概相當於修行界裏面的五線小城了吧?
跟空明城那種大城有著很大區別。
充滿生活氣息。
他觀察,感覺生活在這座城裏的普通人狀態都還不錯。
從側面證明了曲家在此地還算講規矩。
懂得經營自己的聲望。
想想也是,如果他們在這裏作威作福為所欲為,也不會有這麽多人聚集在此地生活,北區這麽大,去哪不是活著?
自己作為天庭之主,拎著一把劍,直接登門去幹曲家,那麽無論輸贏,恐怕這座城的百姓,都不會說什麽好聽的話。
他們會天然站在曲家這邊!
彼之砒霜,我之蜜糖。
千古歲月,足夠曲家在這座城經營出極高的聲望!
宋瀟在乎這種事情嗎?
他自己當然不在乎。
十步殺一人,千裏不留行。事了拂衣去,深藏身與名。
這是老李說的。
也是老李對他的期望!
但他現在是人間天庭之主。
就不能一點都不去考慮這種問題。
收白晶晶那支狐族,沒有任何問題,那種獨立起來,一榮俱榮一損俱損的地方,無論是收是打,都不會產生太大影響。
滅鼠……更沒有問題!
大灰耗子這麽多年就沒幹過幾件好事兒,如果知道它被幹掉,人們只會拍手稱快。
滅掉北區豪門李家……同樣也沒問題。
因為他們,早已把自己家跟普通人隔絕開來。
死活……自然不會有人在意。
被滅掉,震動的也只是修行界。
但曲家這種不行。
他們把自家跟整座城幾十萬普通人融合在了一起!
沒有任何理由的攻打,哪怕整個修行界都知道是怎麽回事,生活在這座城中的普通人也不會理解。
他們只會覺得,天庭太霸道了!
曲家這麽好的家族,從來不騷擾百姓,默默保護我們幾百年,他們犯了什麽錯?
你天庭憑什麽說打就打?
民意重要嗎?
當然重要。
無論天庭是否要在北區發展,這都不是一件小事。
千裏之堤毀於蟻穴。
名聲這東西,對有些人不重要,但對天庭這種組織來說,卻不能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