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百零四章 立清規戒律(第3/3頁)

又叮囑道:“一俟受戒,你們定要仔細遵守,否則戒律一下,諸法無情,莫要輕觸。

那戒符之中將有我一道誅仙劍氣,你們心頭但有惡念,這符自會警醒你們。

讓你們收斂了心思。

若是你們仍舊執迷不悟,一意孤行,這符中劍氣,將會將你們誅滅神魂。

我心慈悲,舍爾等一道真靈,自去輪回,只是再有今日之修為,怕是無望。

萬望你們能夠小心在意,不要輕犯。

你們也休怪我太過兇狠,要知修行一道,最難持的是心猿意馬。

但使心有所畏,少不得都要用此強制功夫,強制既久,便成自然。

若是你們日後能夠道德成就,那這戒符便是我賜予你們的一個保命手段。”

靈青連連叮嚀,讓眾妖魔心中不由的恐懼,也生出了一絲的後悔。

但這後悔不及他們心中對靈青的恐懼。

而犯了戒律,哪怕受罰,也是日後了,總比現在直面靈青恐怖的好。

一眾妖魔拿了教規教條自去參悟。

椿也將其公諸於眾,又早早的教導了一些小妖,令他們向教中的那些小妖們一一的講解。

務必要令他們明白,這其中每一條、每一例的意思,做到心知肚明,千萬不可含糊了。

否則囫圇的讓他們受了戒符,到時候因無意中觸碰的戒律,被誅仙劍氣誅滅,那可就成了不教而誅了。

如此,這不是功德,而是罪孽。

教中戒律不止是椿所宣示的那五條。

對於不同等級的教徒,不同修為,不同種族的,各有不同的要求。

又過了半月有余,待椿已經曉諭了全教上下後,靈青請來藏靈子,由他主持此次持符受戒的大典。

藏靈子雖然看著這玩意不喜,但他也沒有拒絕。

畢竟既然說了讓靈青來操辦,他也沒有食言的道理。

除了椿所宣示的五戒須得都遵守外,其余的依照具體的情況具體對待。

比如,你讓一頭鹿不許吃肉,那不是脫了褲子放屁麽?

普通的鹿妖吃慣了草,你給他吃他也不吃啊?

還有,一頭狼妖,還沒有修行到不吃不喝的境地,你讓他不吃東西,那也純粹是害命。

如這狼妖,若是持了葷戒,那日後自然不能吃葷腥了。

若是不持,自然可以開葷,但卻不能為殺而殺。

為了飽腹,可以殺生,但再多則為欲望,要戒之慎之。

如吃飽了,只是想將其殺了玩弄,看他掙紮著好玩,此為惡念。

若有犯者,先誅此念,冥頑不靈者,定斬不饒。

這符乃是由他們的心念所化,也就是說他們立下了誓言,願意遵守這些戒律,這符才能生成出來。

因此,符與其心念相合,自家有什麽念頭,自家清楚的很。

不存在別人冤枉於他的情況。

若是真被符內劍氣殺了,定然是其心中有惡念,又付諸於行,破戒而為。

此乃自取滅亡之道,分屬天誅。

有了教規教條之後,整個通天教的氣象為之一新。

不過時不時的就有那些妖邪之輩,受了戒律之後,卻置之惘聞,被戒符天誅的。

這使得其他妖魔戰戰兢兢的,但又沒有膽量反抗,只能老老實實的遵守戒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