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五十六章:認主條件。(第2/2頁)

至於再向真仙意志的本體獻祭一次……這有點風險,但為了那面【誅惡旗】,可以答應!

他頓時道:“好。”

莫澧蘭見狀,非常滿意的點了點頭,道:“我會馬上安排。”

真仙意志這邊條件談妥,裴淩繼而望向誅惡旗,說道;“我可以救聞人靈瑟,只是我這門手段,可能會有一點點副作用。”

旗靈感受著聞人靈瑟衰微到極點的氣息,立時說道:“只要能夠保住聞人靈瑟的性命就行!”

似乎擔心裴淩不盡力,它緊接著補充道,“至於我的認主條件,非常苛刻。”

“像你這樣的人,是不可能達到的。”

“眼下只有聞人靈瑟剛剛符合條件,但只要你救下聞人靈瑟,我可以任憑你驅策三年。”

“三年之後,我會離開,去找聞人靈瑟。”

“只有聞人靈瑟,才能成為我真正的主人。”

聽到這裏,裴淩頓時呆住,救聞人靈瑟,不是這旗靈認主的條件,而是拿他當備胎的條件?!

只不過,他很快回過神來,好像自己沒必要跟這旗靈計較這些?

他用【心魔大衍咒】救下聞人靈瑟後,連聞人靈瑟都是他的。

這旗靈認自己為主,和認聞人靈瑟為主,一點沒有區別。

到時候直接讓聞人靈瑟將【誅惡旗】送給自己就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