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仙家法寶

江舟嘆了口氣。

古卷顯露的畫面,述說了一個很簡單的故事。

卻也將人性表現得淋漓盡致。

虹蜺遇上王金發時,他還是個骨瘦如材,終日於街頭廝混的無賴窮漢。

虹蜺本來誕生於山巔雲海之上,不沾染紅塵,天生潔凈,不類一般妖魔。

遇上這王金發,被他三言兩語就蒙騙,學會了各種肮臟之事。

王金發發現它會挪移之術,利用它在博戲館贏了許多銀錢。

便將之視為至寶,養在家中。

他把虹蜺當成了一般的妖魔,聽聞妖魔都喜血食,就用血肉來喂養。

王金發有了虹蜺,將博戲館當成了自己的錢袋子,在外面花天酒地散光了錢財,便到這博戲館撈上一把。

三番五次,沒完沒了,博戲館老板終於怒了,但抓不住他耍弄手段的證據,便幹脆將之拒之門外。

王金發惱羞成怒,這些日子又瀟灑慣了,老板斷了他的財路,他哪裏肯依?

幹脆一不做二不休,尋了個機會,利用虹蜺將博戲館的老板殺了,自己占了這家博戲館。

此後,在虹蜺在暗中施展挪移之術,博客們再也休想從這裏贏到錢財,只要進入館中,那都是給他送錢。

他越來越富有,卻變得越來越不滿足了。

王金發發現,來博戲館的多有富戶,幹脆就暗中將來館中的博客一一記下,專挑家中資財頗豐之人,讓虹蜺登門“造訪”。

初始只是挪移些金銀財物,後來虹蜺食量越來越大,覺得買肉不僅麻煩,還所費頗多,幹脆就連人一起偷。

反正妖魔不是最愛吃人的嗎?

偷回來的人,被他殺害,煉出油脂,制成蠟燭,骨肉喂了虹蜺。

因為王金發發現,虹蜺十分喜愛光亮,還能藏身在光之中,無形無跡。

這更讓他肆無忌憚,認為就算有人懷疑他,也找不出證據來。

這就是案子的根由始末。

並不復雜,卻讓江舟心中發寒。

他現在有點分不清,到底是因妖魔惑人,是王金發和虹蜺相近,時日久了,被血煞邪怨侵襲,漸漸變得扭曲。

還是人性本惡,是王金發的貪婪在一點一點地釋放?

在剛到肅靖司時,江舟曾經問過石鋒,魎鬼要殺人,輕而易舉,為何要讓所有人都喝下它的“粥”?

石鋒只回了他一句:妖魔害人,需要理由嗎?

是啊,妖魔害人,從來不需要理由。

無論它們的手段多麽詭異不可思議,多麽殘酷令人無法直視,都沒有任何理由。

若硬要找出一個理由,就只有“妖魔”二字。

虹蜺並非一般妖魔,他的雙眼分辨不出,連斬妖刀都沒有任何反應。

可畢竟也是妖魔吧?

生而為人,江舟還是不願意把人性想得太不堪。

哪怕他心裏明白。

他這一嘆,或許就更多是為了虹蜺而嘆。

收起斬妖刀,江舟回到肅靖司,找到負責登記的巡妖衛,銷了任務,領到了一顆解煞丹。

“丁字五一?”

那巡妖衛登記時還多看了他兩眼,透出幾分意外和懷疑。

因為他根本沒有想到江舟第一次執刀,竟然這麽快就完成了任務。

他原本以為,這丁字五一雖不至於會死在外面,因為這任務是他得了石鋒交代,稍微關照下這小子,才挑了個可能根本不會遇上妖魔的任務給他,也因此才對這個編號有印象。

但大概率是無功而返,沒想到他竟然完成了,還這麽快。

江舟直接當他面把解煞丹吃下。

雖然他有龍芻在身,基本用不著這東西,但也沒必要表現出來。

回到自己的房間,等到了夜深人靜,江舟才將鬼神圖錄的獎勵拿出來。

盡管江舟知道這世界有無數妖魔,但連彩虹也能成妖,仍然是令他感覺不可思議。

生而不染紅塵,難怪察覺不到血煞邪怨。

但更不可思議的是斬殺這玩意兒的獎勵。

【誅斬虹蜺一,賞太乙五煙羅】

一團五色煙霞一般的東西,在他掌心上像雲煙一樣輕輕湧動。

【太乙五煙羅:太乙主一炁,天羅分五色。——采五色雲霞,煉入五行之精而成之仙家法寶。放諸於外,則化五色煙羅,萬法不破;收諸於內,則隱介藏形,渾元一炁,幽幽冥冥。】

放出去能變成五色煙羅防身,收回來能隱藏自身氣息,讓人無法看穿虛實。

仙家法寶!

傳說中的仙器!

江舟聽過仙器這東西。

肅靖司裏就有。

不過不是吳郡肅靖司,而是玉京神都的肅靖司總司。

鎮妖塔,捆妖鎖,斬妖刀。

肅靖司三大至寶,也是大稷的鎮國重器。

天下各地的肅靖司所用的捆妖鎖、斬妖刀,便是仿其中兩件而制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