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四章 欽命行走(第2/2頁)

都說傷疤是男子漢的勛章,作為同樣身經百戰的軍人,人人都清楚那是什麽傷:箭傷!

唯有迎面一箭,且正中左胸心臟位置;然後帶著箭頭將中箭部位挖出來,周遭因為截斷血脈而導致血供不足,才會形成那麽一圈肌肉壞死留下的痕跡。

縱然傷勢痊愈,仍舊會有一圈的虬結的傷疤留痕。

這種傷疤,終生都難得消除。

而這位費心語的身上,只是心臟位置這類型的傷疤,就足足有六道至多,六個圈,擠得如同長了一圈大大小小的瘤子一樣。

這也就是說,這種最致命的心臟中箭傷勢,這貨足足挨了六次!

再看到身上別的地方的傷,每一道都是觸目驚心,動心動魄。

大家都是老兵老手,都知道什麽樣的傷才能在痊愈後留下某種痕跡;有些傷,都是那種斷了骨頭卻又來不及及時處理才會留下。

比如右胸肋下,那邊鼓出來一塊青紫色的肉,那分明是被利器切進了肚子裏面,將骨頭也切斷,更是傷到了內臟之後,間隔時間超過一刻鐘處理這種傷勢才會遺留下的特殊痕跡。

還有肩膀上那一道從左肩一直到右下腹的長長痕跡,更加就是開膛破腹類傷痕,而且入肉至少三分,再進少許或者出刀者的修為更高一分,那就不是單純的開膛破腹,而是直接將人一分為二了!

將士們的目光逐漸從憤怒變成凝重,再轉為尊敬。

費心語一張口就是下三路,粗俗無比,更是臟口連連,百無禁忌,但是在這些軍中男兒聽起來,卻並沒有什麽羞辱感,反而有一種熟悉的親切點滴滋生。

這是因為……軍中的那些糙漢子兄弟們,每一個說話都是這個樣子。

跟他們拽文,才要聽不懂,才要大呼不要!

費心語偶爾轉身,背上就比較光潔了,傷勢較少,不過寥寥十幾道,而且很輕。

嗯,這個數字對於一般的軍人來說還是多的,但和費心語的前身相比,卻是天上地下!

一幹將士肅然起敬。

只有在戰場上永遠在沖鋒的勇士,才會有這樣一身的傷痕,滿身的勛章!

因為他始終沒有後退過,始終面對敵人豁命廝殺。

只有在遵從軍令撤退的時候,才會偶然不經意的傷到後背,而且那時候必然是自己的援兵上來了,有人照拂,所以才不會傷得很嚴重。

只是看傷疤的數量,縱然費心語身材已經很魁梧,但遍布身體的千多條傷疤,仍舊是太多太多,無論如何都難以不引人注目。

這家夥受了這麽多傷,居然還能活到現在!

這本身就已經是個奇跡!

此刻,他光著膀子站在這裏,看在軍中將士的眼中,何異於渾身掛滿了光芒璀璨的軍功章!

耀眼而不可逼視!

雙方僵持,王三元是斷斷不敢沖進去的。

只不過費心語也沒有沖出來。

良久之後,費心語終於吐了口唾沫,擡起手指著王三元,咧咧嘴,輕蔑道:“姓王的,莫要說我小瞧了你,身為一城主將,竟然這麽的惜命?抵達目的地之後,連個帶頭沖鋒都不敢沖?那你還帶什麽兵?當什麽將軍?”

“你若不是另有目的,便是本性懦弱!就你這樣的人,我老費,看不起你!一城主將,我呸!”

說罷,他歪頭,吐了一口唾沫。

呸!

這一口唾沫,仿佛吐在了彼方所有將士的臉上,大軍頓時一陣騷動。

無數人都是握緊了拳頭。

縱使眼前之人那一身的傷疤如何光輝璀璨,是個英雄人物,但是這不代表老子就不想揍你!

便在這時,何必去淩空負手而臨,蹈步虛空,充滿了威嚴的喝問道:“王三元,你要造反?!”

王三元不知怎地,聽了這話居然莫名的心虛了一下,急忙行禮:“何大人,卑職不敢,不過歸屬下彩虹青衣近來鬧得實在是太過了。”

何必去淡淡一笑,抖手扔出一個金牌:“你此番前來,無非是要一個結果,你要的,可是這個?”

王三元接在手裏一看,頓時臉色大變。

何必去眼神淩厲的看著王三元,淡淡道:“這可夠了?”

王三元翻身下馬,站在地上,躬身奉上令牌:“恕末將甲胄在身不能全禮,還請大人收回。”

何必去冷喝一聲,道:“可看清楚了?”

“看清楚了。”王三元臉上冒汗。

何必去這才又一招手,將那金牌召回手中,金牌翻著跟頭回到何必去手中。有很多眼尖的都是看到了金牌上分明刻著幾個字。

“欽命行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