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章 出來混總是要還的

海沃德的表情略顯凝重,他看了看周圍那些只賣150美金的空氣炸鍋,再看看李衛東那台賣200美金的空氣炸鍋,顯得有些猶豫。

畢竟差了50美金呢,采購兩萬台的話,就差了100萬,這可是一大筆錢。

“李,既然空氣炸鍋是你發明的,那麽你應該有專利相關的文件吧?”海沃德還是想再確認一下。

“那是當然,我現在拿給你!”李衛東拿出了PCT的認證復印件,然後遞給了海沃德。

“的確是PCT的認證文件!”海沃德面無表情的點了點頭,不知道在想些什麽。

幾秒後,海沃德又開口問道:“李,既然你周圍的這些參展商,他們沒有得到你的專利授權,你為什麽不控告他們侵權?”

“我當然會控告他們,這一點他們也知道。但是專利訴訟是需要時間的,在法院判決之前,他們還是決定繼續侵犯我的知識產權。商人嘛,為了獲得了利潤而違法,這並不是新鮮事。”

李衛東微微一笑,壓低了聲音說道:“或許他們是想碰碰運氣,看看有沒有對知識產權一竅不通的傻瓜,來購買他們的產品!我想如果你去詢問他們有關專利授權的事情,他們還會跟你裝傻呢!”

“既然明知道侵犯了他人的專利,還要繼續出售侵權產品,這也太沒有商業道德了。”海沃德開口說道。

“海沃德先生,他們沒有取得專利授權,其實並不影響你購買他們的產品啊!大部分國家的專利保護法,只是針對生產和銷售侵權產品,至於購買侵權產品,很多國家都不違法,所以你盡管下單購買,不用理會知識產權的事情。”李衛東笑盈盈的說道。

海沃德猛的一愣,然後瞪大了眼睛望著李衛東,他還是第一次見到,專利持有人不想保護自己的知識產權,反而讓人購買侵權產品。

然而李衛東卻接著說道:“但是由於空氣炸鍋已經在美國申請了專利,所以如果Costco在美國本土出售空氣炸鍋的話,就算是銷售侵權產品,可是會吃官司的!”

“買了不能賣,那我幹嘛要采購!”海沃德頭上頓時升起三條黑線。

知識產權相關的訴訟,在美國是很常見的。

然而越是大的企業,越是不想沾染到知識產權的訴訟。但越是大的企業,越是無法避免知識產權相關的訴訟。

一場知識產權訴訟,往往是一個很漫長的過程,大企業不缺錢,有專門的法律團隊,他們並不懼怕花幾年的時間打官司。

但是打官司的過程中,所付出的名譽成本,卻是大企業無法接受的。

這就好比某個路人甲跳出來說,自己跟某明星大腕有個私生子,無論這事情是不是真的,明星都名譽都會受到損害,而路人甲卻可以趁機蹭明星的熱度,說不定還能把自己給捧紅了。

若是上升到打官司的層面,明星最後打贏了官司,頂多得到一句賠禮道歉,但名譽卻已經大不如前,可能會丟到很多廣告代言。

若是官司輸了的話,那就更慘了,不光是名譽受損,損失廣告代言,還得給人當爹。

所以小企業跟大企業打官司,就像是在碰瓷,完全是有棗沒棗打三竿,贏了有得賺,輸了也沒虧,最起碼也能蹭著大企業的名聲,給自己打打廣告。

而大企業無論有沒有理,名譽多少都會有些損失,總有人會趁機黑你一把。人怕出名豬怕壯,誰讓你名氣大呢!

因此當大企業面臨官司的時候,大多數情況下會在庭外和解,有的時候寧願花點錢,也要維護名譽,非到萬不得已,一般不會將官司打到底。

那些直接面臨終端消費者的企業尤其愛惜羽毛,對於自己的信譽,更是格外的看中。因為這種直面消費者企業來說,一次信譽的危機,就可能導致企業的崩盤。

像是國產奶粉,出了一次事故之後,十幾年沒緩過勁來;再比如手機爆炸事故,企業沒有及時召回,反而將責任推給了消費者,結果就丟掉了一整個市場。

當初花屋三郎得知空氣炸鍋是專利產品以後,立刻就慫了,也是因為這個原因。

松上電器當然可以強行的去仿制空氣炸鍋,大不了跟李衛東打上幾年官司,反正松上電器家大業大的,擺明了就是欺負你弱小。

可一旦那樣做的話,松上電器的名譽可就會受到損失。

堂堂的松上電器,世界最頂級的家電品牌,竟然還要從落後的中國抄襲的產品,這要是傳出去的話,松上電器還有什麽品牌價值可言?以後還怎麽把家用電器賣到歐美國家!

Costco顯然就是這種直面消費者的企業,所以他們不願意去沾染任何有損名聲的事情。侵犯知識產品這種損害聲音的事情,Costco肯定是不會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