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二十五章 獵人與獵物(第2/2頁)

“現代法證學的開山大師埃德蒙·羅卡曾提出了一個用他的名字命名的定律,內容是:

‘Every contact leaves a trace’。”

“簡單來說就是八個字:‘凡有接觸,必留痕跡’,我翻譯的可能不是很好,但意思大概就是這麽個意思。”

畢方揮舞著長矛,劈開擋路的灌木,大踏步前進,有了長柄武器,路都好走不少。

“這句話經過羅卡的反復例證後,被業內人士視為公理,並成為法庭科學,特別是物證學的一塊基石。”

“羅卡定律告訴我們,物質都是由無數的微粒組成的,當嫌疑人進出現場、動手作案時,所接觸過的物體表面就會和他的身體之間發生微粒的交換,從而留下一些痕跡。”

“他的身體同時也從這些物體表面沾上一些痕跡;即便是嫌疑人曾刻意清理過,也很難將這些痕跡徹底消除。”

他站過的所有角落,他碰過的所有器物,他留下的所有東西,即使毫無意識,也會成為對抗他的沉默證人。

不僅是他的指紋和腳印,他的頭發、他衣服上的纖維,他碰碎的玻璃,他使用工具留下的痕跡,他刮去的塗料,他遺留或采集的血液或體液。

這些種種或者更多,都支撐著對抗他的沉默見證。這些證據不會遺忘,不會因刺激時刻而混淆,它不會像人證一樣消失。

它是事實存在的證據。

物理性證據是不會有差錯的,它不會做偽證,它不會完全消失。

只有無法尋找、學習和理解的人,才會減損它的價值。

“在我看來,尋找獵物和尋找犯人是一樣的,只有它曾經在某個地方存在過,就一定會留下痕跡。”

“至於是什麽痕跡,就要從‘嫌犯’的體征和行為習慣上來看,總共分兩種,有形和無形。”

“有形的是毛發,抓痕,腳印,沿路的破壞,無形的是氣味,喜歡的食物,可能存在的聚集點。”

“要想找熊,就要熟悉它的行為習慣。”

畢方撩開一片樹枝,目光在一棵又一棵的大樹上掃過。

“熊類動物,除了北極熊沒有條件外,通通喜歡蹭樹,因為它們的四只夠不到後背,而長毛動物,都容易長虱子,所以要注意看周圍的樹木上有沒有被剮蹭的痕跡,那會非常明顯,整棵樹都會被蹭開一個坑。”

“其次是腳印,黑熊的體重,能夠非常輕易的在地上留下深深的足印。”

“第三是氣味,不過沒有獵犬的話,這一點不用考慮。”

畢方自己倒是可以用這招,而且嗅覺超強的人也不是不存在,但顯然,絕大部分人不行,因此,沒有獵犬的情況下,這招不用考慮。

“最後則是行為痕跡,進食到走路,位於食物鏈頂端的掠食者,都不會太過在意隱瞞自己的行蹤,很多時候,在野外看到一條明顯的通道時,你就需要注意了,那很可能是什麽大型食草動物或者掠食者走過的道路。”

這是一種位於食物鏈頂端的自信。

兔子老鼠吃草時需要環顧四周,可大象從來不會過分警惕,因為極少有動物能對它們造成威脅。

“更要注意路上有沒有掉落的毛發,有毛發,百分之九十的可能性是兇猛掠食者,一定要小心小心再小心。”

“還有食物習慣,看哪些地方本該有的東西大規模消失了,或者有破壞的痕跡。”

“亞洲黑熊是標準的雜食性動物,以植物性食物為主。所吃的食物類別繁雜,包括但不限於各種植物的芽葉莖根果實,以及菇類、蝦蟹魚類和無脊椎動物、鳥類、嚙齒類動物和腐肉,它也會挖掘蟻窩和蜂巢。”

“我們可以看有沒有被外翻開的蟻窩,附近被啃得爛糟糟的果子,或者是被咬掉大半個的蜂窩。”

【啊這,這個我知道,熊都喜歡吃蜂蜜。】

【太牛皮了】

【細節,都是細節】

【說慢點,已經在做筆記了】

【敲黑板,都給我記住嘍!】

【話說熊為什麽喜歡吃蜂蜜啊?】

畢方沒有回答,他握住長矛抖了抖,抓住尾端,用矛頭挑起一根垂下的樹枝。

葉片被翻起,陽光照射下,幾道銳利的抓痕出現在樹幹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