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七十四章 跟蹤

有了三條免費的勞動力,畢方的腳程無疑快了許多。

只用了一上午,就成功找到了目標們。

地面上的獨特氣味濃厚了不止一籌,地上能看到的糞便也陸陸續續多了起來。

雪橇三傻也並沒有造成什麽麻煩,任勞任怨的背著畢方的貨物,就連狗蛋也很老實,就是喜歡東張西望。

雖然人們總是調侃哈士奇“智商感人”,但根據專業的智商測試,在各種犬類中,哈士奇的排名還是中上等水平,腦子沒問題。

而哈士奇之所以“教不會”,“愛拆家”,以及它們日常做出的種種讓人迷惑的行徑,那主要是因為精力過於旺盛,以及服從性差。

原本是拉長途雪橇的,精力旺盛耐力好,你把它當寵物養,狗子爆棚的精力無處釋放,只得就近拆家了。

至於精力有多旺盛……

一架狗隊雪橇每次可載三百到四百公斤,每天可走四十公裏,時速相當於當時的一輛輕型坦克。

而這,僅僅需要七到九只犬就足夠了。

曾經更是有一頭哈士奇創下了記錄,在零下30度、七級以上強風的環境下,跑了452公裏,這大概相當於華夏首都到呼江浩特的距離。

而且,人們說哈士奇傻,很多時候指的是它“不聽話”,也就是所謂的“服從性差”。

哈士奇屬於戶外工作犬,人類和它更多的是合作夥伴,而非單純的飼養關系。

在它們還沒當上寵物狗,在天寒地凍的環境裏拉雪橇的時候,它們是要組團行動的,通常一支雪橇隊至少要有四只以上的哈士奇組成,其中一只是領隊。

哪怕是畢方身邊的這三只都可以看出,哈士奇的眼神,跟旁邊高大的阿拉斯加區別明顯。

更靈動,也更機敏,很有表現欲。

這個“狗領隊”的地位,是和主人一樣的,被叫做“頭犬”,負責辨別路況、排除危險。

在實際工作過程中,因為駕車的主人位於最後方,很可能感知不到位,出現錯誤判斷。

所以,“頭犬”是可以拒絕執行主人口令,並按照自己的意見找方向的。

在一些極端環境下,當主人也無法判斷時,“頭犬”甚至可以代替主人領著車隊往前走。

而城市裏的哈士奇,大多是當寵物養的,周邊就它一只同款狗子。

這麽一來,它難免就把自己當“頭犬”,很敢於表達本哈的想法,不願老實巴交地聽從主人的指示。

你和我都一樣,憑啥我要聽你的?

大概就是狗子的真實想法。

所以畢方也讓它背負了最重的貨物,並不是真的存在什麽私人恩怨,而且也給了報酬。

一整只海雀加數條河魚。

絕對是它近段時間以來吃過最豐盛的大餐。

帶著黑色毛發的雪橇犬在極地捕獵還是比較困難的。

哪怕是北極熊和狼群,都不得不進行擬態,雪橇犬除非想要生存,獵殺一些行動不便的生物,那選擇就只剩下了海豹。

但海豹其實是人類誤解很深的一種動物,野生海豹可不是動物園那種會拍著肚皮嗷嗷嗷的生物。

盡管外表看起來很可愛,但是它卻是食物鏈上相當厲害的獵食者,長著一口非常鋒利的小牙齒,咬一口就足以致命,甚至有人類被咬死過的記錄。

人類能有效壓制這些生物,主要還是依賴自己修長的四肢,以及長柄武器,靠著這兩樣,無往不利。

但幾條狗對付起來,就比較困難了。

下午。

“找到麝牛群了,數量比我想得還要多。”

冰天雪地中,畢方拉住了還想繼續向前的狗蛋,伸手指向遠方的黑點。

觀眾們瞪大了眼,怎麽都瞧不出來,那樣子簡直就像是在白紙扇用水筆點了兩個黑點,想看清楚是什麽根本不可能。

【方神這視力,起碼5.2吧?】

【感覺飛行員都不過如此……】

觀眾再一次對畢方的視力之好感到咂舌。

畢方也開始小心起來,因為黑點比他想象的還要多。

他將武器從富貴的背上取下,全部武裝後後,開始一點一點的摸進。

“麝牛喜歡群居,夏時集群較小,覓食矮小柳樹的葉子,冬時結成大群多至百余只。”

“秋天的話,正是它們慢慢開始集群的時候,遇到零零散散的隊伍,會合並在一起,看起來我們遇到的這群至少已經合並了三四只隊伍了。”

摸進到兩百米後,觀眾們終於看清楚的麝牛的數量,的確非常多,粗略一數,有將近三十多頭。

倘若對付起來,對於畢方獨自一人來說,是相當棘手的局面。

麝牛很聰明,集群起來幾乎成了一個龜甲盾。

等到摸進到一百五十米,無人機也來到了麝牛群的正上方,觀眾看得更加清楚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