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章 飼身從賊

翌日清晨。

北市一如既往的車水馬龍、人流如織。

昨日風傳全縣的歹人飼妖事件,似乎並未能影響到這些趕早市的勤勞百姓。

也是,人與人的悲歡並不相通。

大人物眼中的大事,也與平頭老百姓也沒多大的幹系。

黔首們關心的,只有自己的一日三餐……

牲畜往來的寬闊長街上,誰都沒有注意到,一條體大如牛犢,雙目直冒綠光的大犬,溜進了北市。

直到大犬撲到一名無辜的行人,一口咬斷行人的喉嚨,才引發了一陣驚恐的哄鬧聲。

霎時間,人群四下奔逃,不知撞到了多少老弱婦孺。

爹娘不見了幼子。

兒女不見了老父。

良人不見了家妻。

亦有那不信邪的屠夫、獵戶之輩,手持尖刀、柴刀上前,欲宰了這食人的畜牲。

然而大犬卻渾不似尋常野獸,犬爪的銅錘、爪鉤如利刃!

隨意一揮,便能將人擊飛數丈之遠、倒地不起。

隨意一爪,便能像切豆腐一樣,將人的手臂、頭顱切下。

濃烈的血腥氣,彌漫在清晨的朝霧之中。

將這個祥和、熱鬧的清晨,蒙上了一層五月的燦爛陽光亦驅散不去的血色。

更駭人聽聞的是。

這般百載難於的妖獸入城大開殺戒的惡性事件,竟還不是獨立事件!

……

“您說啥?”

端著比臉還大的一大碗雞蛋面坐在廳堂前的台階上嗦面的陳勝,聽完陳虎的話音,只覺得自己的聽覺是不是出問題了:“您再說一遍?”

陳虎的面上至今仍有掩飾不住的驚駭之色:“四城皆有妖獸食人,尤以四市為重!”

“四城皆有?”

陳勝猛的擰起眉頭:“那豈不是至少有四頭妖獸?郡衙呢?郡兵呢?各市亭呢?”

陳虎:“除南市之貓妖避之不及,死於郡兵圍剿,其余妖獸,盡皆逃離!”

“飯桶!”

陳勝氣得舉起手裏的面碗,可臨摔之時又舍不得,只得狂飚垃圾話發泄心頭的憤怒:“一群飯桶,養條狗都好過養這些傻逼官僚,垃圾、廢物、蛀蟲,要你們何用……”

陳虎:???

陳勝罵了好一會兒,才勉強按下心頭憤怒,認真復盤這件事情的始末。

再一次在將整件事情的起末完完整整的復盤了一遍過後,他忽然發現,這夥人對待突發意外的反應,自始至終都特別激進。

第一次,趙四派去收清潔費的手下砸了他們的售賣黃符的攤點之後,當晚就派人伏殺趙四!

第二次,在伏殺趙四事敗之後,北市亭派遣亭役前去緝人,這夥人竟悍然集結人手欲殺出陳縣!

第三次,也就是這一次,在拿人飼妖之事敗露,郡衙發布海捕文書的第二日,竟直接縱妖食人!

這都已經不能稱作睚眥必報了!

而是只能稱之為:沒腦子!

不過這也說明了,這夥人所謀之事,很大、很急!

以及,這夥人壓根就沒將陳郡郡衙放在眼裏!

但凡這些人的腦子裏有一丁點“徐徐圖之”的念頭,行事都不至於如此肆無忌憚!

陳勝隱隱的覺得,自己怕是……踢到鋼板了!

“媽的!”

他郁悶的一歪嘴兒吐出一口唾沫,起身道:“二伯,您立刻走一趟猛虎堂,告訴十三叔,昨夜商議之事暫且作罷,令他們維持原狀,近期切不可輕舉妄動!”

此刻,他只慶幸趙四與陳家的關系,還沒暴露。

昨日之事,他們雖然壞了這夥賊道的大事,還殺了他們一人。

但總體來說,行商陳家昨日的所有舉動都屬於正常反應,並沒有針對誰的意思。

我行商陳家走失了兒郎,總不可能不找把?

我行商陳家的兒郎被人殺了,現場還有兇徒拿人飼妖的痕跡,總不能不報官吧?

你們派人襲殺我,我不可能不自衛,抻著脖子讓你們砍吧?

這個邏輯說起來或許有點繞口。

但事實上就是,陳勝已經知道了,拿人飼妖之事的背後,就是那群頭戴土黃色頭巾的賊道。

而那夥賊道眼下還並不知道,陳勝已經知道了此事背後是他們。

更不知道,先前他們派進陳縣的人手,也陳勝設局整死的。

至於和行商陳家結了仇、死了人……

他們連陳郡郡衙都不在乎,怎麽可能會在乎和行商陳家結仇?

死人?幹這種買賣,死幾個人算什麽?

說得難聽點,和我們有仇的多了去了,你陳縣行商陳家算老幾?

這個信息差,對於陳勝應對眼下的局面,並沒有什麽幫助。

行商陳家的精銳走貨在外,家中盡是老弱病殘。

猛虎堂又礙於陳縣盤根錯節的環境,暫時還不能暴露與行商陳家的聯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