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第2/2頁)

“死女子,”明睿怒極,揚手就要打,“看我不打死你!”

“住手!”計延宗一把抓住,一張臉冷得像冰,“至少眼下,她還是我計延宗的妻子,不是誰都能打的。”

“不,我不做你的妻子,我要和離!”明雪霽嘶啞著聲音叫著。活了整整十九年,她膽小懦弱,連說話都不敢起高腔,可現在她什麽都不管了,她只要給母親討回公道:“我娘不是私奔,她家在海州,她是我舅舅背著上的花轎,你們這麽汙蔑她,敢不敢去海州找我外公,找我舅舅,你們敢不敢跟邵家人對質?”

“住口!”計延宗呵斥一聲。

他盯著她,深不見底的眼睛帶著沉重的壓迫感,讓她習慣性地想要屈服,又死死撐住不肯屈服,他開始說話,正確的,印在書上的大道理:“為女子者,當貞靜柔順,不可口出惡言,為子女者,當孝敬父母,不可爭執忤逆,為人妻者,當順從丈夫,不可欺瞞違抗,明雪霽,你一樣兩樣全都犯了,你簡直,罪不容誅。”

罪不容誅,他跟她講過這個詞的意思,罪大惡極,連殺頭都抵不了罪過。腔子裏那把火越燒越烈,明雪霽嘶叫著:“我犯了,我都犯了,你休了我,你殺了我!”

計延宗冷冷的聲音傳入耳中:“休想。”

“你這輩子,生是計家人,死是計家鬼。”

他起身離開,明睿幾個吵嚷著跟在身後,哢一聲反鎖了門。

明雪霽捂著臉蹲下,憤怒仇恨,頭都像要炸開。

他們不讓她活就算了,他們還汙蔑母親。憑什麽?!

不知過了多久,聽見有人敲窗戶,明孟元在叫她:“姐。”

“阿元!”明雪霽沖過去,語無倫次,“娘不是私奔,他們汙蔑她,你快放我出去,我去報官,我去擊鼓鳴冤!要麽我去海州,去找外公,找舅舅,他們肯定能給娘做主!”

明孟元詫異地看她:“你簡直瘋了!”

他頓了頓:“大喜的日子,你消停點吧。”

他似是怕她糾纏,快步離開,明雪霽緊緊抓著窗戶,強烈的憤怒和失望過後,身體發著冷發著抖,於漆黑夜色中,看見她漆黑的未來。

他們會給母親安上私奔的汙名,他們會逼她做妾,她會無聲無息死在後宅,生是計家人,死是計家鬼,成全他們的大喜日子。

憑什麽?

油燈燒到了底,搖晃著,熄滅了。明雪霽在黑暗中打開箱子,取出藏在最底下的紅衣。

她的嫁衣。

那個羞恥屈辱的早晨,自然不能算作他們的新婚,所以後來,他們另外挑了個好日子,辦了個簡陋的婚禮。

兩杯濁酒,一盤花生充作喜果,她給計延宗買了新衣,自己舍不得買,改了件舊的紅衣當嫁衣。大紅的顏色,繡著對鴛鴦並蒂蓮,那麽喜慶熱鬧,跟別人的婚禮,也沒什麽區別。

現在,她要穿著這件嫁衣去死。大喜的日子,她用死,讓他們喜不得。

搬過椅子放在房梁底下,拿著繩子站上去。

穿著紅衣尋死的女人,據說死後會變成厲鬼,今天是中元節,鬼門大開,那麽這厲鬼,應該更厲害吧。她活著是個沒用的人,不能給母親,給自己討公道,那就變成厲鬼,一個個向他們討。

明雪霽打好繩結,套進脖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