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陳弄墨不常在村裏走動。

但村裏的小孩子都挺喜歡她。

理由也相當直白, 因為她口袋裏經常有吃的。

不是糖果就是餅幹或者花生等物,對於小孩子來說,比任何東西都得他們喜歡。

當然,大多孩子都被教育的很好, 他們並不會特意跑到家裏索要。

每每巧遇得了她的糖果零嘴兒, 也會回一些小東西。

基本都是田間山腳的野菜與野果。

這天同樣如此, 陳弄墨出來的時候,專門在口袋裏揣了十幾顆糖。

走進村子裏,遠遠就聽到了孩童們的歡呼嬉鬧聲。

陳弄墨好奇的眨了眨呀, 仰頭看向右手邊的四哥,問:“往常知青來村裏, 孩子們也這麽高興?”

見天在村裏撒歡的陳君哈哈一笑:“怎麽可能?早上聽說春梅嬸子家今天打棗兒, 估計是為了這事吧。”

有諺語說,七月十五紅圈, 八月十五落杆。

陳弄墨恍然,算起來,這會兒的確是吃棗的好時節。

“...村裏有不少人家長了棗,不過要說最甜的, 還屬春梅嬸子家的,每年打棗都有饞貓兒去幫忙撿, 後面每個孩子都能得一兩斤棗, 可不就高興的緊, 我跟老四上小學那會兒也來,春梅嬸子家的棗樹很多年了...”

五哥說的挺有趣,腦中畫面感都有了,

於是經過春梅嬸子家的時候,陳弄墨忍不住好奇的多瞧了幾眼。

本來她打算瞧瞧就走的, 不想才探出腦袋,就與追著棗兒跑的一個小女孩對上了視線。

認出來人,女孩兒眼睛頓時亮了起來:“聿聿姐!”

這話一出,別說其余撿棗子的小朋友,就連正拿著竹竿敲打棗樹的春梅嬸子也驚訝的瞧了過來:“哎喲喂,還真是你個丫頭,快進來,拿些棗回去吃,甜著咧。”

陳弄墨也沒扭捏,擡腿邁進門檻,笑著喊人後,才說:“四哥說春梅嬸兒家的棗最甜,我可得多吃幾個。”

這話春梅愛聽,她也不用小姑娘撿,直接指了指簸箕,爽朗笑說:“去那裏頭挑去,顏色越紅的越甜。”

給孩子們分了糖果,陳弄墨才去撿了幾個紅的,隨手擦一擦,咬了一口。

不僅甜,還特別脆。

見小姑娘被甜的彎起了眼,春梅嬸子又指揮雙胞胎多拿一些:“...別跟嬸子客氣,本來你們不來,我也要給秋華送些過去的,她做的棗糕滋味兒可好了。”

最終,兄妹三人是拎著十幾斤紅棗離開的。

用春梅嬸子的話說,等做好棗糕的時候,給她送兩斤就成。

出了春梅家,兄妹三人繼續往村委會走去。

陳弄墨連續吃了十幾個棗,下意識伸手再去拿時,陳義避開手上的袋子:“一下子吃太多不好。”

陳君點頭:“對,這棗子還大,吃多了屁多。”

“......”

=

陳弄墨他們過來村委會時,正好聽到村民們激動的討論著什麽。

待細聽後,才明白,原來是這一批來的知青裏面,有人帶了相機。

這年頭想要拍照,得去縣國營照相館。

很多人一輩子也沒拍過一張。

可以想象,照相機稀罕的程度,尤其這種拿在手上的海鷗牌。

陳義溫聲道:“是個聰明人。”

陳弄墨贊同點頭:“這下肯定有很多叔叔嬸子們都願意臨時接納知青了。”

對相機不怎麽感興趣的陳君看向妹妹:“要過去看看嘛?”

“去啊,來都來了。”

雖說好奇,但兄妹三人也沒擠到最前面,只是站在人群的外圍,聽大家夥兒七嘴八舌的討論。

雖然話題基本都在圍著照相機轉,但幾分鐘下來,也足夠陳弄墨從中提取到有用的信息。

這一次的知青全都來自滬市。

兩女四男。

她將大部分注意力放在了幾個男人身上。

挺年輕的,最大也就二十出頭,不算多出眾的樣貌。

但許是大城市水土養人,膚色明顯比山順村的村民要白上好幾個度。

再加上穿著講究,白襯衫,綠軍褲。

即使因為一台照相機,與村民們融合到了一起,也還是能瞧出差別。

陳弄墨的視線不著痕跡的在幾人身上一一掃過,最終定格在了拿著相機與村民們講解使用規則的男人身上。

不知道為什麽,看著不遠處一臉老實相的男人,她就是有一種感覺。

就是他!

原書中,沒有恢復神智的小姑娘,就是在這一年的冬季,被害死在了山裏。

這年頭的流氓罪很重,更何況還涉及到了一條人命。

在判決前,惡徒交代他只是見色起意,沒想過要殺人。

在他的認知裏,一個傻子,還是被家人收拾的幹幹凈凈的美人傻子,就算真被他強J了,也不懂發生了什麽,更不會說出來。

說不定付出行動的不止他一個人。

畢竟人傻歸傻,漂亮也是真漂亮,是個正常男人都會生出心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