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7章 半年後再遊花山

這天晚上三哥走後, 珍卿想到吳大哥的事,想到婦女兒童的生存現狀,再聯想白眉講的家庭故事, 一時間思潮起伏,構思了一家母女三人的生存故事。

故事從母親的十六歲講起。她少年時, 生得嬌美玲瓏, 秀外惠中, 會理賬能繡花, 知書而識禮, 父母媒婆給她相中一門親事。

珍卿這樣寫道:

媒婆和父母的手中,牽著一只結實的索子,這門親事一旦定下, 就算把索子套進女兒的脖內。

心疼女兒的人家,把這索子系成活扣,若是有朝一日索子勒刻女兒, 父母還願意把它解開去;不心疼女兒的人家, 一開始就將索子系成死結, 言道:生是某家人死是某家鬼。

賣方的父母接下彩禮,買方的父母, 看著鮮花似的大姑娘, 贊兩聲“端莊賢淑,宜家宜室”, 對鈐了印的貨物很滿意。

買賣雙方都覺得滿意, 皆道結了一門好親事。

唯獨作為貨物本身的人, 不曉得該不該滿意。她將來的丈夫, 像是老實木訥的人, 看著並不兇蠻。訂了親的女孩子, 忐忑地想:她不至於打老婆孩子罷。

……

這母親生下大女兒,公婆過了弄瓦之喜,催促她再生一個兒子。大女兒不滿半歲,做母親的又懷上了。

但她總夢見一個女鬼,夜裏來向她索命,她感到死期將至,寢食難安。果然,她生下小女兒就死了。

這時,成為兩個女兒母親的她,剛剛過了十八歲的生日,小女兒剛出生,大女兒不到半歲。

公婆以無人喂奶,將小女兒送與人做童養媳。

會給人做童養媳的姑娘,不外是母家窮得養不起;或者定婚以後,女孩兒父母都死了,親戚無人照管或不管。

作為童養媳的小女兒,四五歲就做家務帶孩子。再大一點家境衰落,被養家送去做女傭,一天到晚不停地做活。

苦苦撐到了十五歲,小女兒被夫家接回完婚。婚後依然有無窮的活計,再加上不間歇地生孩子。

她姐姐找到她的時候,她生下一個小女兒,自己卻死掉了。

悲痛欲絕的姐姐,看著破繈褓裏的外甥女,仿佛看到廿年之前,她生母死去的情景,多麽可怕的生死輪回!

沒有被送走的大女兒,是被繼母帶大的。

繼母對大女兒不壞,甚至用嫁妝貼補她的學費。

姐姐以後念完師範,把沒有生育的繼母,接到身邊奉養。繼母把死去小女兒的孩子帶大,晚年也享到天倫之樂……

……

這兩代三個女人的故事,當然是為給人敲響警鐘:一是該反對包辦婚姻,二是不該虐待童養媳,三還是講女孩子要受教育,四是勸說善有善報。

自從《新女性報》開辦,珍卿寫女性故事,主人公多是自立自強,以知識和勞動自我救贖。這一篇稍微特別點。

說到女孩子要受教育,珍卿除捐助蘇大姐的夜校,在杜教授之友——孫離教授的介紹下,也在援住一個私立的師範學校。

說一千道一萬,全民教育本該由政府主導,私人辦學雖是好心,但常常會後繼無力。

珍卿自身學業未竟,興趣也不在於教育,倒不如多掙點錢以救人之急。

日歷上紅色星期天翻過去,又是一個星期一。

珍卿起床後悻了一會,帶上稿子去學校,準備直接給裴俊矚或熊楚行,由她們帶到麥特林路《新女性報》。

杜太爺不喜歡她放學晚歸。她感覺得出來,三哥也不喜她去《新女性報》。她近來很少晚上去《新女性報》。

禮拜三的下午,學校要做全面防疫消毒,陸三哥帶珍卿去花山遊玩。

坐在車上瀏覽風光,珍卿驚訝地發現,市區通往花山的路,竟變成一條平整的沙石道。

相比半年前的行人寥落,這條路上行人車輛多了,來往的既有遊客也有商販。

珍卿看車外峰戀如畫,紅葉流泉,比春夏景象更添仙氣,覺得這真是個好地方。

她問三哥:“花山的別墅還有人建嗎?”

陸三哥笑笑說:“花山毒物太多,初期防治投入很多,範靜庵為這項目家破人亡。他死之後,他老婆也離開了,未竣工的花山項目,被抵給他借貸的銀行。投資商都覺得不吉利,所以無人問津。”

珍卿點點頭,山上普賢院建成未久就荒廢,範靜庵也在此鎩羽而歸,投資者自然該謹慎些。

卻又忽聽三哥說:

“範靜庵全數身家投進來,還背負巨額貸款,即便外界看衰花山項目,他當時也沒有退路,只能一條道走到黑……後來,他請人漫山捕殺馬蜂、毒蛇、毒蛙,滅毒工作已見成效,可惜滅毒技士死了幾個。

“其實,範靜庵若能堅持下去,設法給人們證明花山已經安全,假以時日他未必不能翻盤”

珍卿暗暗挑起小眉毛,三哥的神情態度,有點意味深長的感覺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