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小拇指

如果愛聖突然多了束鮮花,那一定是路登在想他。

龐格沒有停留太久,和路登又簡單聊了幾句,告訴他公民大會舉辦的日期後,便匆匆離去。

“按照慣例,在神邦關閉城門之後第三天,就會舉辦神邦公民大會。”

在神邦,不是所有人都有投票權的。

奴隸、異邦人,這些存在肯定沒有投票權,他們甚至連在旁聽的資格都沒有。

每一次獸人來襲,這片大地陷入災難和末日,神邦是唯一的樂土。

在這種情況下,不少奴隸都會被拋棄在神邦外,只為了節約一點糧食,連帶著異邦人也會被趕出去。

只有神邦平民才有資格繳納費用,在神邦內獲得臨時居住權。

異邦人如果想要留在神邦,必須支付極其高昂的代價。

拋開這些沒有公民權的不談,神邦內部的公民權,也各有不同。

聖裔家族,在公民大會上沒有投票權,他們只能選元老,活著擔任元老。

神邦公民,身高高於車輪的人,便在公民大會上投票,無論男女。

神邦建立最初,只有男性公民擁有投票權。

很快,女性高舉愛聖的大旗,成功扳回一城,贏回了屬於自己的東西。

路登算是看明白了。

愛聖是塊磚,神邦哪裏需要,就往哪搬。

再苦一苦愛聖吧。

而神邦平民,就沒有這麽好運了。

他們可以旁聽,可以建議,唯獨不能投票。

只有住在神邦裏的神邦公民,才能在公民大會上投票。

只有一種情況下,神邦平民可以投票:由保民官發起的神邦平民大會。

平民大會上達成的議案,可以轉由七位大法官來裁決,超過半數大法官同意的情況下,便可生效。

保民官必須由公民大會選舉,選出來的保民官又會很快墮落,被公民拋棄。

保民官便名存實亡了。

久而久之,就形成了一個死循環:

公民大會上吵成一團,選不出保民官。

沒有保民官,就沒有平民大會。

沒有平民大會,平民的權益就會被一點點吞噬,對公民的影響更小,更不會有保民官。

有時候,研究神邦的歷史和現狀,路登也感覺很奇怪。

這神邦,怎麽看著要完啊?!

當神邦在走下坡路的時候,就需要路登這種人勇敢地站出來,狠狠地踩上一腳油門。

龐格想要路登當選保民官,是為了在元老院裏,有自己的聲音。

之前和古瑞德大法官的交易中,路登曾向對方承諾,若有朝一日,自己身居高位,可以影響到神邦,會幫對方一個忙。

現在回過頭來看,古瑞德大法官多半是猜到路登會有今天。

神邦裏,到處都是老千層餅,老硬幣。

好在,路登也是。

龐格走後,路登又喝了兩杯花茶,直到晚飯時分,才被禮貌請出嫉妒花園。

路登信誓旦旦說道,

“如果這就是嫉妒的代價,我願在嫉妒中沉淪!”

無論如何,至少今晚,他沒有沉淪的機會。

路登坐上馬車,車輪碾壓著黃昏,向他的小樓駛去。

回去的路上,路登吩咐車夫,

“把馬車上的族徽遮掩一下,從福報交易所那邊停一下。”

路登不是去耀武揚威、炫耀自己的勝利。

這種低級趣味,路登早就脫離了。

他和賭毒不共戴天!

路登知道,歷史總會重演。

他需要親眼看一下,福報契約的崩盤,會給神邦的人們帶來什麽樣的福報。

這可以幫助路登來評估,接下來該如何改進福報。

根據以往的經驗,同樣的福報,最好不要使用第二次。

在福報交易所附近,路登從馬車上跳了下來,披了件不顯眼的衣服,用高領將臉遮住,在最不容易引起關注的角落緩緩前進,默默觀察周圍的一切。

福報交易所已經關門很久了。

巴特·拉克利的運氣也到頭了。

完了。

全完了!

他賭輸了一切,甚至背負了令人絕望的債務,就算淪為奴隸,也無法償清這筆巨款。

整個拉克利家族,都被他拖入了無底的深淵。

巴特根本不知道,事情到底是怎麽搞成這個樣子的。

輸掉一切的他,失魂落魄,如同一具行屍走肉。

路過肉攤時,巴特像瘋了一樣,搶過一把刀。

在所有人的驚呼聲中,他將左手放在案板上,刀刃壓著小拇指的指節。

“他要幹什麽?!”

巴特閉著眼,咬著牙,右手狠狠用力向下一壓,恨不得將全身的重量都壓在刀上!

砰——

刀砍下去了。

砍了,只砍了一點點。

他沒能切斷自己的指頭,刀卡在骨頭裏,露出白色的骨茬,鮮血染紅了案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