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31章

林燕看著神采奕奕的祝正希, 想到自己也是在半小時前醍醐灌頂,不由得更加佩服路總。

經銷商和代理商的區別,快消品行業內的人都知道。

只是行業外往往會混淆這個兩個概念。

久而久之, 就連行業內兩者的界線也不那麽清晰了。

就比如京市甜滋滋飲料公司的江總(529章出現), 他是國內知名乳制品品牌的代理商,也是國內多個飲料的經銷商, 可是前者後者的日常工作內容對江總及其手下人來說都差不太多:鋪貨、銷售、渠道維護、收款。

這是因為實體的經銷商和代理商手裏一定要有倉庫儲存一定數量的庫存,以便隨時給二批、二級、終端店送貨。

貨在人手中,定價權就成了很難監督落實的事情了。

路總現在的提議,相當於給飲料行業的網絡銷售提供了一個全新的思路!劃下了一個全新的道!

如果按照這個方案操作。

商品所有權, 是屬於沁然的。

商品依舊堆放在沁然的倉庫和源川八大物流倉之內。

而沁然付出的,將商品出廠價到終端售價之間的差價作為利潤, 回饋給代理商。

聽起來好像有點傻, 像是要把原本可以屬於自己的利潤分給別人。

實際上這筆經濟賬不是這麽算的。

首先, 不同地區的網絡代理商們通過招投標拿下沁然飲料的代理權,他們需要付出代理費。該費用,視沁然飲料的潛力、市場表現以及其他競爭者的經濟實力而定。

其次,沁然這樣的廠家在給經銷商們供貨的時候制定的出廠價已經包含了廠家利潤。

至於先前路楠拿出來‘為難’祝正希的難題, 即:網絡銷售對實體經銷商利益的損害問題, 在此也不算是問題了。

因為,網絡銷售的渠道依然把握在沁然公司的手中, 終端定價不會出現比實體店更低的情況, 而且公司已經著手準備在產品外包裝特別標注了電商專供版。

就目前的境況來說,因為快遞運輸成本問題,每一單網絡成交的價格基本都會略高於實體店購買的價格。

等到未來物流運輸費被壓到極限, 一箱十二瓶也就是連包裝一起最起碼7——8kg的包裹都可以被包郵, 那就是另外一種情況了。另外一種已經被路楠預料到的情況。

對此, 路楠表示:根本不需要等此類情況發生、經銷商們開始反應不滿情緒了才去準備什麽解決方案。

因為在路楠的規劃中,實體經銷商和網絡代理商兩個身份並沒有互斥性。

也就是說,假設陳驍對沁然飲料的網絡代理權很看好,並在一眾競爭者中成功標下沁然在川省的網絡代理權,他就既是沁然川省的經銷商,又是沁然川省的網絡代理商。

沁然對經銷商和網絡代理商不限制身份,但限制地域。

沁然公司=路楠的言下之意便是:

在經銷商和網絡代理商是同一公司的時候,如果你看不上網絡三瓜倆棗的利益在實體終端不按照指導價銷售(這裏指的是低價銷售),自覺在網上買貴了的消費者在收到貨的當天就能差評,進而沁然公司作為廠家,就要行使對經銷商的懲處權利了;如果你在網絡銷售渠道亂價格……開什麽玩笑,網絡銷售渠道是沁然公司一手張羅的,網絡代理商就是賺差價(傭金)的,哪裏有定價的權利?!

當同個地區的實體經銷商和網絡代理商不是同一公司,那就更有意思了,雙方恨不得撐著眼皮子監督對方呢!要知道,快速消費品的竄貨情況一直屢禁不止,沁然目前愣是因為在各地處於供不應求的發展上升期,才免受竄貨困擾。等再過一兩年,經銷商主動或者被動囤了貨,總會有人躍躍欲試的。這時候,有利益沖突的雙方會主動和廠家檢舉揭發,配合廠家釣魚執法,按照沁然飲料的溯源工藝,想要抓到竄貨的人那是輕而易舉。

(陳驍:會謝,為什麽要用我舉例?)

祝正希鬥志昂揚地出了路總的辦公室,不僅僅是因為他被加了擔子,要獨立撰寫並完善網絡代理商區域劃分的配套方案,還因為路總開口說了:這件事他可以全程參與!

這是多麽難得的機會。

全程參與,將會是祝正希今年年終總結裏最亮眼的一筆了。

他經過n次打回方案的事,已經不會自大地認為公司對於網絡代理權這一塊的事物是他一個人能carry的了。

……

十一月中旬的時候,沁然新品品鑒會又又又開幕了。

這一次的規模比上次還要大一些。

上次乳茶品鑒會,有些經銷商因為路遠或者不太感興趣等原因,雖收到請柬卻並未參加,只是事後聽說當天的成交額,十分咋舌,遂去南極萌物平台看了品鑒會的直播回放。看完之後,倒是覺得沒有去現場有一點遺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