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九四章 酣戰於石谷(二)

刀劍只是一人之兵,而大槍卻是戰場上的真正王者,尤其是利於群戰,自古以來,冷兵器時代真正的戰場悍將,無不以槍槊為尊。

威廉手中的龍槍算是一杆難得的奇物,但就趁手程度和殺敵效率來說,卻是多有不及他以前慣用的那杆精金戰槍。無他,精金戰槍是威廉自己親手量身打造的武家戰場利器,更兼精金武器之鋒銳,用一句遊戲術語來說,可謂專屬之神兵。

而龍槍卻是一種類似於契約信物的魔法道具,完全展開形體後類似於人類領主騎士常用的消耗性騎槍的優化版,關鍵是這玩意兒沒有鋒刃,別說劈砍了,就連刺擊殺傷也很操蛋。

龍槍真正起效的戰場還是龍騎士對龍騎士或者巨龍的戰鬥中比較有用,這玩意兒被永久性恒定一個很特別的法術【龍擊術】,這是一種只針對巨龍的非殺傷性法術。

哪怕一頭弱小的地精拿著龍槍對著巨龍捅一家夥,也足以把十幾噸重的巨龍搗飛出去好幾米,不過它要是拿著龍槍捅非龍屬生物的話,一個人類小孩也能輕松的反頂回去,因為兩者的力量差不多。

龍槍相比於精金戰槍唯一的優點,就是它的槍身是用特殊的龍之國材料制成,具有極高的柔韌性和彈性,比任何傳統材料的大槍槍杆都要出色。威廉感覺要是用類似的材料制作大槍槍杆,再配上精金槍槊頭,那才是完美的家夥事兒呢。

也多虧他此時的氣力已經遠遠超乎常人的想象,力挽奔馬,倒拽九牛,釋迦擲象都不足以概括威廉的巨力,他是真正意義上可以與巨龍角力的強人。

現在威廉依靠的正是龍槍揮舞時所產生的抽擊之力殺傷敵人,每一次抽擊都抽的敵人血肉橫飛,筋斷骨折。很快威廉所沖過的路途上就積累了一溜的殘屍碎骨,這些死去的敵人俱都顯露出了身形,卻是一種怪異的族群,它們有著獸人的醜陋和強壯,卻又有著精靈一般的矯健和敏捷,與一般的獸人種族大相徑庭。

或許我們可以稱之為獸精靈。

順便說一句,獸人是近幾百年來唯一一個可以威脅到主流文明世界根基的成建制的地表種族,這一點與卓爾精靈、地精等邪惡族群不可一概而論。

這些奇特的家夥實際上很不好對付,它們擁有獨特的隱身異能,又擁有近乎獸人的蠻力和不遜色於精靈的靈巧,一般的人類或精靈冒險者還真不是它們的對手。

關鍵是這些強力家夥的數量也不少,威廉前前後後打殺了足有二三十個敵人,打傷的更是近有雙倍之數,他卻感覺周圍的敵人卻依然不見減少。

這些混蛋怕是想要用人數堆死威廉,對此他也是早有預料,原因很簡單,因為現在的威廉是不死的,他與火蜥蜴戰團成員三愚之間的復仇契約的偉力,遠遠超出了正常人的想象,那些火蜥蜴叛徒的真正目的根本就不是真的要尋死,或者說死亡只是它們的目的之一。

火蜥蜴叛徒的真正目的是徹底的殺死復仇者三愚,其前提是威廉必須也要死一次,而且必須是以英雄的方式赴死。這一點還是威廉在來時的半路上才知道的,其消息來源正是三愚。

使用近似於棍棒鈍兵的龍槍殺敵並不輕松,哪怕以威廉悠長的氣脈和超凡的體力也有些氣喘,他怒喝著抽飛兩個夾擊而來的敵人,身側的秋水刀隨著心意往身後一格,卻是阻住了真正對手的一記偷襲。同時他突然飛起一腳後踹,直接在身後踢出一聲近乎氣爆的響聲,卻見無數的骨茬四下裏飛濺。

一個渾身長滿了骨甲的身影從隱身中被打出原形,它胸前的骨頭幾乎都碎成了渣滓,包括它腐朽的內臟都碎成了汙泥,卻是被威廉蘊含了無窮潛勁的腳力給燜了個敦實。

不過這個渾身被骨頭包裹的怪物並沒有因此而身亡,相反它仍然活蹦亂跳的躲開了威廉的進一步追捕,飛快的鉆到獸精靈群中,在這個過程中這個怪物甚至一邊跑一邊把自己稀爛的內臟從肚子裏掏出來扔在地上,然後在避開了威廉的追捕之後,隨手抓了一個隱身的獸精靈,剖開其肚皮,剜出內臟塞進自己早已空出來的胸腔內。

這廝正是先前去森林裏邀請威廉的五個火蜥蜴叛徒之一。

它和其他的火蜥蜴叛徒潛伏在圍攻威廉的獸精靈之中,乃是對威廉威脅最大的家夥。威廉之所以更換龍槍為主攻武器,就是為了擴大攻防範圍,以提高自己在戰鬥當中的容錯率。

當然並不是說秋水刀就不給力,如果威廉放開手腳,把秋水刀以飛劍的姿態展開屠殺,卻是足以殺開一條血路,但無法讓他和家人真正擺脫來自火蜥蜴們的恩怨困擾。

威廉在石谷裏足足殺了小半天,殺得是渾身浴血,就連號稱不沾血的龍槍上面浸滿了血汙和碎肉,但是前來圍攻的獸精靈依然源源不絕,這些家夥在被傷害到之前,一直處於隱身狀態,以至於讓威廉有一種殺不勝殺的茫然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