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6章 十小時破了十年懸案!

看到圖片上的那個獨眼佛頭刺青,方澤心中大致有數了。

果然……又是這只眼睛,又是同樣的圖案風格。

看來自己的猜測很可能沒有錯。復興社的標志,還有“貪吃少婦”的案子,並不是個巧合,而是真的存在關連。

如果說,之前方澤對這幾個案子,互相間存在關聯,還有所遲疑的話,那麽現在的他,就幾乎有90%的把握了。

這麽想著,他把卷宗重新翻回到第一頁,然後開始細細的查看起來。

這個案子,說簡單也簡單,說復雜也復雜。

簡單是因為這起案件,說白了,就是一個持續長達10年的,連環殺人案。

復雜是因為……嫌疑人,也就是剛才照片中的那個男人,身份有點特殊。

是執政廳一位市政委員的兒子……

而且,他的作案手法還非常的詭異,和讓人無法抓到他的罪證……

第一起案件,發生在距離現在的十年前。

死者是探查署一位中層長官的妻子。

這位妻子,被人發現的時候,吊死在了綠水森林邊緣的一棵樹上。

因為這個案子涉及了探查署的長官,探查署需要避讓,所以這個案子就被安保局接手了。

最開始,安保局並沒有很重視,只是派出了一個辦案小組去現場勘察。

經過初步的勘驗,這位妻子的死因是上吊,窒息而死。

現場沒有第二者來過的痕跡。

死者的衣服較為完整,沒有動過的痕跡,連鞋襪都是一塵不染。

現場沒有發現撕扯、打鬥和覺醒能力使用的痕跡。

身上也沒有受過任何的侵害。

辦案小組去搜查了一下死者家裏,死者家裏收拾的幹幹凈凈,東西也歸置的整整齊齊,感覺非常有儀式感,在桌上,還留有自殺的遺書。

而在走訪了一些這位妻子的鄰居、朋友以後,辦案小組知道了她這段時間心情非常的抑郁,經常心神不寧,好像有輕生,厭生的症狀。

所以,辦案小組初步判斷,這應該就是一起最最普通的自殺案件。

不過,這份調查報告在遞交到,剛剛升任副科長的劉大胡子復審的時候,劉大胡子卻把這個案件給打了回去,並認為辦案小組差點辦了一件錯案!

在打回的報告上,劉大胡子指出了這起案件,很可能並不是一起自殺案件,而是一起謀殺案件。

他給出的理由是,這位死者去綠水森林自殺可以理解,畢竟可能想選擇一個喜歡的環境結束自己的生命。但是……綠水森林可是泥土地啊。

而這個死者的鞋子底部雖然有沾染一部分泥土,但卻是浮在表面。

而鞋邦、鞋子的側邊、襪子竟然全都纖塵不染,沒有任何泥土的痕跡。

正常人走路,腳擡起時,是會有一個向後撥的動作,這種時候,腳後的泥土會被撥動,從而弄臟鞋邦和襪子後面。

尤其是綠水森林這種泥土遍地的地方,就更容易弄臟了。

所以,這雙鞋的鞋邦、鞋側邊、襪子這麽幹凈,就證明了,死者並不是自己走到的綠水森林。

而是有人先殺,或者迷暈了死者,把她帶到了綠水森林吊死,之後再拿著鞋踩出腳印,偽裝成自殺的樣子。

這個發現,立刻把這個案子原本的結論,給推翻了!

但是……即使發現了兇手露出的破綻,知道了這是一起謀殺案,但是不幸的事,安保局在後續的偵查中,並沒有發現更多的線索。

他們一開始懷疑,案件的真相可能是那位探查署的長官殺妻!

但是,安保局進行了各種調查,包括使用心靈類能力以後,都沒有找到任何可以佐證這一觀點的證據。

於是,這起案件也就暫時被當成了一起懸案,暫時擱置在了安保局的档案當中。

事情的轉機發生在第二年。

第二年,翡翠城一位富商的妻子割腕自殺。

這一次,這位妻子是在家中的浴缸裏自殺的。

現場依然完美無暇,沒有任何第二者的痕跡,也沒有任何打鬥、撕扯或者法則之力的使用痕跡。

和上個案件相比,除了地點和自殺方法發生了改變之外,幾乎完全一樣。

甚至,因為是在家中自殺,甚至連泥土證據都沒有了。

不過,因為有了上次那個案件的經驗,這一次,雖然沒有的異常,但是安保局並沒有再簡單的認定這是一次自殺,而是專門讓劉大胡子過來勘查這個案子。

不得不說,劉大胡子還是有本事的。

他在搜查這位死者的家裏時,果然發現了一個可以排除是自殺的證據:一個包裝精美的禮盒。

禮盒當中是一套男士的運動裝。購買日期就在前兩天。

但是尺碼卻和那位富商的並不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