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三章 實驗而出的三階新人類(第2/2頁)

當然,他也可以偷偷跑掉,不去受那委屈,可問題是,當初加入的時候別人給了他一份合同,生性隨意的他看也沒看直接簽了字。

逃了就逃了,你能拿我怎麽樣?罰錢?錢我有的是,你要幾個億?我去街上撿點給你。

合同上的條約並不多,陳朝陽和晏傑也沒怎麽在意,可就當昨天陳朝陽再也受不了後就理直氣壯的對著教官說:“你別囂張,這個地方,你爸爸我想走就走!”

可萬萬沒想到,那教官把合同直接懟他臉上,他才發現,條約上的其中一條赫然寫著:凡加入防衛隊,享受該職位的便利與福利著,皆不能逃脫所該承擔的義務及責任,凡擅自脫離或或躲避者,甲方有權對其進行制裁!

這個制裁所說的意思,陳朝陽第一眼就明白過來,那就是殺了!當然,還有一條就是:加入防衛隊後便永遠不能脫離,除非本身出現傷殘,失去戰鬥力。

這兩種條約加起來,就可以完完全全鎖住一個新人類的自由,那個新人類會想死?

末世中有大好的福氣去享受,那些新人類那個會願意死?除非自己可以躲開外面的喪屍去到別的基地裏,要不然想都不要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