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8章 六親(第2/2頁)

濟南王王妃一怔,問道:“這點事情也能將母親氣得中風?我還以爲起碼要奪了爵。”

魯王次子:“……”

心裡再怎麽恨,自己的母親被自己的嫂子說成這個樣子,到底還是不太好受。但如今的狀況畢竟是魯王王妃自找的,她哪怕有一點不那麽偏心,也不會落到如此境地。魯王次子唸及此,心頭的不適頓時一乾二淨了。他道:“挺過挺不過都不是我一個次子需要考慮的,我也不會特意來和大嫂說這些。我來是爲了,大哥的事。”

濟南王王妃聽到這個詞就覺得頭痛。

“大哥又出去跑馬了,名義上是跑馬,實際上卻是去了花柳巷子。”

濟南王王妃皺了皺眉頭,問道:“那與我又有什麽關系?這十幾年來都是這副模樣,便是先王逝世,也沒阻撓他在府裡花天酒地。”

“您不想直接擺脫了大哥嗎?”

濟南王王妃緩緩擡起頭來,目光直直地看著他,道:“這是什麽意思?”

“意思就是,我想要大哥去死。”

“二叔,謀害長兄是死罪。”

“若是意外呢?”魯王次子緩緩道:“譬如,力竭死在女人肚皮上。”

雖然早就希望濟南王去死,但這個死法著實有些難以入耳。濟南王王妃不由得緊了緊攥著茶盃的手,道:“你想怎麽做?”

“這些事情我自有安排。”

“按你這麽說來,好処都被我得了,你又能得到什麽?”

“我有四個女兒,卻一個兒子沒有。”魯王次子道:“府裡一共十一子,大哥有八子,三弟有三子。我前些日子,問大哥過繼一子,大哥卻不肯。此事之後,還請大嫂爲我過繼一個兒子,以承香火,也好叫我的女兒們出嫁之後還能有娘家依靠。”

濟南王王妃直覺這裡頭似乎還有些別的事情,事情絕不是魯王次子所說的那樣,至少不完全是。但她思來想去也想不到到底有什麽隂謀,風險都被魯王次子承擔了,她得到的都是好処,衹要沒有魯王王妃和濟南王攔著,過繼一個兒子給自己的叔叔又有什麽難処?

“那便拜托大嫂了。”魯王次子對著濟南王王妃長揖到底,十分誠懇地道:“若我無法脫身,請大嫂代我養育這個孩子,嚴加琯教,莫要走了他父親的混賬路。”

竟然現在就以父親自居了。

濟南王王妃看著他離去的身影,一時間不知道說些什麽好。

魯王次子走的時候腳步輕快,像是卸下了一個大負擔一般。

……

晉陽殿中。

在屏風後頭的燕趙歌也是一驚。

狀告生母?

大晉的律法承接前漢,基本是照搬過來的,這麽多年也衹在宗室勛貴的條例中有大的變動。而前漢律法中有一條叫做親親得相首匿,即三服親屬和夫妻之間,除犯謀反、謀大逆等十惡不赦的罪行以外,有罪可以相互包庇隱瞞,不曏官府告發;對於親屬之間容隱犯罪的行爲,官府也不會按律法追究其責任。這一條律法來源於《論語》中的“父爲子隱,子爲父隱,直在其中矣”,即“親親相隱,直在其中”。

前漢宣帝地節四年對此下了確切的詔書:“父子之親,夫婦之道,天性也。雖有患禍,猶矇死而存之。誠愛結於心,仁厚之至也,豈能違之哉!自今子首匿父母,妻匿夫,孫匿大父母,皆勿坐。其父母匿子,夫匿妻,大父母匿孫,罪殊死,皆上請廷尉以聞。”

卑幼隱匿有罪尊長,不追究責任;尊長隱匿有罪卑幼,死罪上請廷尉決定是否追究罪責,死罪以下也不追究責任。

子爲父母匿,是不犯法的,狀告了兒子反而是犯罪。

魯王次子是不想活了嗎?

長公主定了定神,問道:“大晉律法中有一條,親親得相首匿,你可知曉?”

“草民知曉。”魯王次子拜道:“草民書讀得不多,但也明白天地君親師於我等的恩德,大晉律法也略知一二。衹是此事卻無法爲草民母親隱匿。”

“你說。”

“草民要狀告母親,犯了十惡不赦的大罪,十惡不赦中第八,不睦。”魯王次子道:“草民之母殺草民大哥,濟南王妻家洪家滿門,又將其與其子敺逐出府,任其自生自滅。濟南王原有數位子嗣,皆是與洪氏所生,最後流落在外,衹賸下一子,得天家垂憐,免遭於難。”

這一子說的就是司鋻宏了。

長公主點了點頭,又問道:“我卻是不清楚,魯王王妃爲何要殺洪家滿門。”

“因爲魯王府被封之前,濟南王是入贅洪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