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認錯爹的第十六天:(第3/3頁)

“不用,”廠公分外冷酷,“借一還二。”

不苦都震驚了:“???五分利?京郊放子錢(高利貸)的都沒你心黑。再說我還幫你找到了你兒子他爹呢。”

“哦,那就借一還三。”

“……”你這夠判刑了啊我說!

作者有話說:

*明清的時候,高利貸超過三分利就要入刑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