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9章 染上血色的遺囑(第2/2頁)

沈珂聽著,沖著朱權搖了搖頭。

“你想要庇護球球,蘇桂香也只是想要庇護她不爭氣的兒子。房子是她的,她有權利指定繼承人。這些,都不是你殺人的理由。”

“你斬斷他們三個人手,還把三個左手放到大眼珠子面前當貢品,其實都不過是障眼法。”

“你真正想要的,是蘇桂香的右手指紋。”

朱權想要偽造遺囑,拿到整個房子所有的產權。

“而你之所以要拿走手,而不是在兇案現場拿著蘇桂香的手指按印泥,一來是給大眼珠子上供,能夠造成巨大的視覺沖擊力,將警方的注意力全都吸引到那個大眼珠子上。”

事實上一開始他們的確是在認真的追著這個方向跑。

如果朱權知道那個兇手在楓藍是怎麽犯案的,說不定還真能讓他模仿甩鍋成功。

“二來,印泥不好清理。但凡手指留下一點痕跡,你之後拿出來的遺囑真實性就要大打折扣了。”

沈珂說著,有些唏噓。

她其實一直在想,兇手為什麽要做出砍手這件事?

尤其是這個兇殺案跟上供沒有任何的關系,那麽兇手為什麽要這麽做呢?

手的意義與作用在哪裏?等後來將思緒收回來,集中到了朱家人身上,就一下子豁然開朗了。

朱家人的主要矛盾在哪裏?

在那套價值不菲的學區房繼承權上,而在繼承這件事上,重要的是蘇桂芳的遺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