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章 國債

1660年5月15日,漢洲,建業(今澳洲達爾文市)。

“如何?”幾個印度商社的執事大掌櫃見白遠貴步入廳堂,便擁了過去,眼神急切地看著他。

“成了!”白遠貴一臉喜色,將手裏的一份文書拍在桌案上,然而大喇喇地坐在一張靠背軟椅上,“內閣次輔齊遠山已經點頭了,並給出了一份增加我印度商社授權的草案。”

一名大掌櫃將那份文書從桌案上一把抓了過來,然後便急切的打開,旁邊幾個掌櫃立時圍攏過來,探著腦袋去觀看。

“……為提高印度商社經營的獨立自主性和屬地事務處理的響應速度,內閣著命對外通商部授予予該商社如下特權:……”

“第一,授予印度商社當地的司法權和處置權,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制定的法律制應當以我齊國法律為基礎,可以變通,但不得有任何抵觸和相異之條款。……所定法律之條文需在事後提交大理寺備案審查。”

“第二、允許印度商社建立必要的要塞堡壘,並使用軍隊制式武器,即可設立商站或據點防衛設施,招募當地土人建立武裝力量,派遣武裝商船,運送彈藥,以及任命相應的要塞官員和指揮官。”

“第三、允許印度商社建立鑄幣廠,鑄造當地土邦貨幣,以及印度地區通用貨幣,供商社在印度使用。但是,鑄造過程、鑄造數量,以及鑄造規格必須由漢洲大錢莊派出官員進行必要的監督和審查,嚴禁回流漢洲本土及其他海外領地。”

“第四、允許印度商社在經營印度地區事務時,有宣戰或媾和的權力,但不得有損害漢洲本土和其他海外領地之權益行為。”

“第五、允許印度商社有權自行處理通過戰爭或者經濟手段得到的領土、據點或商站,包括但不限於交還、占有及其他處置。”

“第六、允許印度商社於印度地區建立地方自治政府,但必須接受本土內閣政府及軍部的指導和規劃。”

“……”

“這……,這些授權……遠超我等預期呀!”一名執事大掌櫃驚喜地呼道。

“這內閣政府就不怕……,就不怕我等在印度……”另一名執事大掌櫃說到半截,可能覺得話語有些悖逆,立時閉上了嘴。

其他幾名執事大掌櫃聞言,頓時悚然一驚,不由面面相覷。

“嗤,你們都怕個甚!”白遠貴端著一杯清茶,嗤笑一聲,說道:“老孔,你也是昔日的登州老人了,你當年在海上與人搏命的膽子都到哪裏去了?以至於政府給俺們印度商社一些足夠造反自立的特權,就嚇成這樣!”

“老白,慎言!”孔裕成瞪了白遠貴一眼,下意識地四下看了看,“你這老貨,莫以為憑借自己是登州老人的資格,便口無遮攔,肆意妄為!別以為大王念著舊情,就覺得那些黑衣衛、民調處的探子不敢動你?人家可跟咱們沒什麽交情!”

齊天建制稱王已有十八年,威權日盛,昔日老資格的登州舊人,早已收去了輕視怠慢之心。並且,隨著齊國年輕一代的逐漸成長並進入政府、軍部關鍵崗位後,他們這些最早登陸漢洲的元老,基本上都退出了軍民兩政,然後在國內享受著無盡的榮華富貴。

可若是你敢生出或者做出什麽悖逆的事情,不消說齊王僅一道諭令,便足可將你置於萬劫不復的境地,就是幾個黑衣衛或者民調處的探子,就能輕松將你拿下,要麽發配到荒僻的海外孤島,要麽讓你消無聲息地死在家中。

“老孔,俺知道輕重!”白遠貴說道:“再者,要說維護俺們齊國和擁護齊王,沒有比俺們這些登州老人更為用心的了。這份授權草案,你等以為齊王沒有點頭,誰敢做出?說不定,這其中某些附加追授的特權,還是齊王親自厘定出來的。以後呀,經略印度就要以俺們印度商社為先鋒,做政府不能做的事情,先蹚出一條路出來,為我齊國日後謀取一個巨大無比的殖民地區和無窮的市場空間。”

……

就在一幫印度商社掌櫃們為即將獲得一系列更為自主貿易政策和更優惠的特權,而歡欣鼓舞之時,漢明閣(內閣政府所在地)中的一間殿堂中,內閣首輔張文琪、次輔齊遠山(兼對外通商部尚書)、次輔畢正行(兼文教部尚書)、戶部尚書孫維建、工商部尚書欒金興、民政部尚書曹炬等齊國重臣,正在為日益嚴峻的財政問題而愁眉不展。

“漢洲大錢莊已明確表示,不能再以向政府借款的名義,額外鑄造更多的貨幣了。”戶部尚書孫維建苦笑著說道:“他們認為,漢洲本土投放的貨幣已然很多了,若是再增加鑄幣,勢必會造成國內市場物價的全面上漲,最終受損的將是國內普通民眾。另外,物價的全面上漲,也會影響到我齊國工業生產環節,擡高商品的出口價格,尤其是棉紡織品,受影響會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