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八

星辰萬裏【三】

她的故事,說起來可能有一點長。

那就先從名字說起吧。

宋星辰本不叫宋星辰的,原名很土,沒有半點存在感。這名字是她後來自己取的。

因她死活要去派出所改名,於是即將滿十六的那個夏天,趁著最後一點還能自由更名的時間,她求爹爹告奶奶家務活做了一堆又一堆,甚至把那個屹立不倒了二十來年的小平房給收拾得煥然一新,磨得光滑的水泥地板都給她擦得鋥亮,謝蕓女士終於首肯,帶著她去改了名。

謝蕓女士不是別人,是宋星辰的阿姨。

叔叔阿姨,是她對謝蕓與余天華夫婦的稱呼,而事實上他們的關系,大概可以稱呼為養父母。

他們並不是從孤兒院領養的宋星辰,嚴格說來,他們與宋家應該是世交。

余天華和宋星辰的父親是發小,後來又一起參加工作,關系好得跟親兄弟似的。

宋星辰三歲那年,父母為慶祝結婚紀念日,開車從蓉城去大理,順勢把她擱在了余家。誰知道國道塌方,車禍突發,她的父母這一去就再也沒有回來。

宋星辰沒有爺爺奶奶,外婆也走得早,只有個外公住在鄉下。

老頭子重男輕女,袖手旁觀不打算接手這燙手山芋,余天華看著一丁點大的女娃,毅然決然地留下了她。

“與其交給鄉下老頭子養,不如咱們自己養著。好歹是老宋唯一的孩子,做了這麽多年兄弟,這孩子我得幫他帶大。”

謝蕓不樂意。

“咱們也就是個普通家庭,你那點工資,養我和兒子還夠嗆呢,拿什麽養這姑娘?”

余天華掐滅煙頭,吐出口白煙,鄭重地說:“一人省口飯給她吧,咱們吃什麽,她就吃什麽。好歹要給老宋留個根。”

就這樣,宋星辰住進了余家。

余家還有個和她差不多大的小子,名叫余慶,只大她仨月,三歲多就皮得上躥下跳,只差沒上房揭瓦了。

沒辦法,余家可是有爺爺奶奶在的呢,包括謝蕓在內,個個都對余慶呵護備至。余慶在家基本上是要風得風,要雨得雨。

謝蕓呢,當然不樂意家裏住進個賠錢貨了。

這可不是假的賠錢貨,絕對是貨真價實的,沒有半點血緣關系不說,還張著嘴嗷嗷待哺,未來的日子可要了命。

她對丈夫的話也就一只耳朵進,一只耳朵出罷了,余天華說要一碗水端平、倆孩子一般待遇,呵,她要真這麽做了,那不成了傻子?

和老宋穿一個褲衩長大的又不是她,她對宋家可沒那麽多感情,傾注不了什麽心血給這姑娘。是,孩子是命苦,是可憐,可這又不是她的錯,為什麽要她來受這罪?

故事的走向極其尋常,一個是寄人籬下的孤女,一個是被全家人捧在掌心,捧著怕摔了、含著怕化了的兒子,宋星辰被欺負簡直是理所應當的事。

被余慶胖揍一頓,鼻血都打出來了?

余天華上班呢,她只能找謝蕓評理,謝蕓卻輕描淡寫地說:“怎麽回事?”隨手抽了張紙巾給她,讓她自己擦。

小姑娘被那一紙的紅嚇得淚流不止,顫聲說:“叔叔買的棒棒糖,余慶吃了自己的,非要搶我的。我不給,他就打我……”

她淚眼婆娑地望著謝蕓,希望阿姨能替她主持公道。

可謝蕓卻問她:“老師有沒有教過你孔融讓梨的故事?”

“教過。”

“孔融為什麽把梨讓給哥哥?”

“因為他謙讓。”

“那就對了。”謝蕓極為冷淡地說,“那是哥哥的爸爸買的棒棒糖,哥哥的爸爸,你管他叫什麽?”

“叔叔。”

“是啊,一個是爸爸,一個是叔叔,余慶吃他爸爸給他買的糖,不是理所應當的嗎?至於你,叔叔買給你的糖,謙讓一下,給哥哥吃,也沒什麽不對。”

那是謝蕓的第一次“教育”,哪怕宋星辰年幼無知,也已然察覺出哪裏不對。

孩子的天性告訴她,謝蕓是幫不了她了,她便哭哭啼啼等著余天華回來,又把事情轉述一遍。

這事兒擱在余天華這,可沒那麽輕松就揭過去了。

余天華把余慶叫到跟前:“給我站好了!”

一聲怒喝,嚇得余慶哆哆嗦嗦,趕緊回頭找媽媽。這是他的制勝法寶,反正不管做了什麽出格事兒,找媽媽一準慣用。

謝蕓果然來了,眉頭一皺。

“幹什麽這麽兇孩子?慶慶還小呢,被你嚇壞了怎麽辦?”

說著,她把余慶往自己身後拉了拉。

余天華沒好氣地說:“還小?我看他力氣可不小!把妞妞鼻血都給打出來了,你給我讓開!我得好好教訓這小子!”

謝蕓可不讓他揍自己的心肝寶貝。

“你敢動他一根手指頭,我跟你沒完!”

余天華震怒:“謝蕓,有你這麽慣孩子的?今兒他打了自家人,你能護著,趕明兒他把別人給打傷了,你還能護著不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