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六十六章 驚馬

貴族老爺們生氣,格蘭場就很急。

格蘭場很急,下面的底層人員就要忙得天昏地暗。

而對蒙斯特·夏來說,意外地不算一件壞事。

格蘭場最底層的巡警分為日巡、夜巡,夜巡普遍比日巡慘,而在夜巡中又分三六九等。

靈頓乃是一座大城市,被分為上城區、中城區、下城區、貧民區四個區。

這四區並非是正兒八經的規劃,而是人們口中的習慣稱呼。

對於很多人來說,不知靈頓正兒八經有幾區,但肯定知道上中下貧四個區。

巡邏的區域,當然有所劃分。

最好的巡邏區域是中城區。

比起上城區,中城區“天高皇帝遠”,不必每天戰戰兢兢,生怕不小心沖撞了什麽大人物。

有錢又沒那麽有錢的人很多,油水也足。

上城區治安最好(在開膛手出現之前),極少出現違法犯罪分子,但那些大人物們,在沒有危險的時候,他們本身就是危險。

稍有不慎,都不知道怎麽沖撞了他們,最後下場淒涼。

上城區巡邏,壓力很大,外快和灰色收入為零。

當然,也有往上爬的機會,所以也會有巡警願意去。

而下城區到貧民區,那就是所有巡警都不願意的工作區域了。

傷亡率高,幫派橫行,窮人榨不出油水,幫派成員兇神惡煞,各種亡命徒、犯罪分子出沒。

表面上,巡警的巡邏區域囊括整個靈頓。

實際上,貧民區的晚上,夜巡只會在下城區和貧民區之間的區域稍微晃一晃。

絕對不會真正深入到貧民區。

下城區人的死活還有人管,貧民區人的死亡,真的是從大人物到那些麻木的貧民自己,都不在乎。

格蘭場是治安總部,在上城區。

在真正劃分的靈頓行政區,各有分局。

蒙斯特·夏就隸屬於白教堂區的白教堂局。

他的巡邏區域,是下城區和貧民區交接的某塊區域——白教堂區有一半屬於下城區,一半可以算到貧民區。

是非常糟糕的工作地點。

即使從正常的兩人加到三人一塊巡邏也算不上很安全。

但,隨著開膛手傑克的橫空出世,貴族大人物震怒。

上城區定然要加強防備。

就連蒙斯特也被調動到上城區進行夜巡。

對下城區的夜巡們來說,能到上城區夜巡,自然是一件好事。

只是這蒙斯特也很倒黴。

昨夜在上城區巡邏之時,有輛馬車失控,他去攔截不成,自己摔了一跤昏死過去。

也不知道後續如何。

看了一下天色,已經接近傍晚了,夏閻真打算先遵從一下身份安排,前往格蘭場報道。

因為是躺在自家床上醒來的,放在印記印記空間中的黑暗之囚也沒自動穿上。

夏閻真起床後,穿上了巡警的制服。

一套深藍色的制服,腰間有腰帶,但不是佩在褲子上的,而是佩在外套上,用來塞警棍。

穿的鞋子是到小腿的棕色長靴,褲子塞在靴子裏,不怕積水,方便行動。

還有一套“警用工具”要戴好。

分別是有點像安全帽,但後面要長一些,軟皮革堪堪到背部的頭盔,下擺到大腿根的短雨披,以及一根黑色的T型棍。

棍子裏面是金屬,外面包裹著一層橡膠。

看似柔軟,砸在人身上的滋味絕對不好受。

另外,還有一個哨子,遇到危急情況,第一件事情就是吹哨。

巡警的哨聲,也算是靈頓的一大特色。

“不知道這任務世界,又存在什麽樣的力量。”夏閻真穿戴完畢,走出了家門。

他的家在下城區。

行走前往上城區是不可能的。

靈頓的交通工具,以船、車、馬為主。

馬多指馬車,乃是有錢人出行必備。

船不用過多解釋,靈頓有一條穿越整座城市的大河,支流不少,有些時候走水路比走陸路更方便。

車則是火車。

靈頓的第一列火車出現在五十年前,當時的上流人士紛紛以坐上火車為榮。

現在,他們早就厭棄了那種有著“哐哐哐”不斷聲響的交通工具。

在城市的之中“通勤”,回歸了馬車。

如今的火車一為貨運,二為客運,價格降低下來。

下城區的普通平民偶爾站一次,還是沒問題的。

夏閻真沒有虧待自己,直接買了價格高昂(對他這個身份來說)的坐票,一路晃著來到上城區。

進入到上城區的範圍後,明顯可以感覺到不同。

街道寬闊,整潔,平整,馬車行駛在上面都不會有多少顛簸。

道路兩邊有著排水渠,哪怕靈頓多雨,也很少積水。

房子更是不用說,各種大房子還有高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