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百四十二章 不懂得粉飾太平的唐臣們(第2/2頁)
秦朝的時候,就有失期獲罪的相關律法。
陳勝吳廣、劉邦,都是以這個為借口造反的。
只不過,這裏面的水分很大。
陳勝吳廣也好、劉邦也罷,都是以秦法嚴苛,失期了會被斬為借口造的反。
但是經過後世的史學家通過發掘秦朝的墓穴,發掘出的秦朝的律法條文來看。
秦朝的失期罪是有好幾個档次的,十五日之內幾乎都不會砍頭,要麽罰盾牌,要麽罰甲胄,超過了十五日才會被砍頭。
也就是說,陳勝吳廣、劉邦,失期的時間足足超過了十五天。
這別說是在秦朝了,放在了劉邦自己所建立的漢朝,以及現在的唐朝,都是要被砍頭的。
所以陳勝吳廣也好、劉邦也罷,以這個來證明秦法的嚴苛,根本就是個笑話。
完全是在栽贓。
十五天,按一天走二十裏算,都能走三百多裏地的路,穿州過縣不在話下。
更別提人一天步行的行程遠不止二十裏。
所以秦法給陳勝吳廣、劉邦的時間還是蠻充足的。
除非陳勝吳廣、劉邦故意拖慢行程,不然不可能達到砍頭的標準。
所以陳勝吳廣、劉邦以秦法嚴苛,失期會被斬的借口造秦朝的反,純粹是在抹黑秦朝。
博陵崔氏幫朝廷押送糧草,時期的話,情況也差不多。
但這批糧草如果是軍糧的話,那時期的標準就噌噌噌漲上來了。
依照唐律法,押送軍糧,失期三日斬隊首,失期六日斬全隊,失期十日就該牽連家屬了。
從博陵崔氏發掘沉船的消息,再到做出反應,將糧食運送到洛陽,勉勉強強應該能達到時期三日的標準。
但要是在中途給使點絆子的話,那延長到十日根本不是個問題。
雖說以這種罪去處置博陵崔氏全族,很難讓人信服,也會被其他世家豪門的人給擋回來。
但處置博陵崔氏運糧的人,以及取締博陵崔氏在漕運和海運上的份子,是沒人會反對的。
畢竟,錯在博陵崔氏。
即便是世家豪門再怎麽跋扈,也得給朝廷一個交代。
朝廷借此剝奪博陵崔氏在漕運和海運上的份子,其他世家豪門的人也沒話說。
畢竟,大唐終究是姓李,由李家一家獨裁。
其他的世家豪門,在名正言順的情況下,是沒辦法阻止李氏對他們做出任何懲罰的。
李孝恭的眼睛一下子就亮了,也不說話,急匆匆的就往殿外跑去。
他又不是個憨憨,還不需要李元吉一步一步的教他怎麽做。
他只是思想陷入了誤區,如今經過了點播,走出來了,自然就知道該怎麽辦了。
李元吉眼看著李孝恭急匆匆離開的背影,哭笑不得的搖搖頭。
然後從兒子手裏奪過了兒子一個勁往嘴裏塞的墨錠,讓劉俊去招來王阮照顧著,自己開始處理起了政務。
由於李淵在除夕夜宴的時候一連降了三位郡王、兩位國公爵位的緣故,讓李綱沒來得及遞上乞骸骨的奏疏。
所以李綱到了正月初七才把奏疏遞上來。
李元吉在奏疏上寫了大大的‘不允’兩個字,然後讓劉俊派謁者帶了一大堆賞賜趕往了李綱府上。
雖然李綱此次乞骸骨已經注定了不可挽回,但該走的流程,該給的殊榮一樣也不能少。
在批示完了李綱的奏疏以後,李元吉又批示起了三省六部,以及各寺主官的奏疏。
絕大多數都是進行年終總結的奏疏。
去年年末的時候,除了極個別急著報喜的外,絕大多數重臣們都沒有把年終總結遞上來給李元吉添堵。
他們希望李元吉能過個好年,也希望他們自己能過個好年。
所以一直到年後才將所有年終總結遞上來。
三省遞上來的奏疏中,除了推廣水稻的事情是報喜外,其他的幾乎都是報憂。
陳叔達這個人似乎不懂得怎麽討好掌權者,怎麽討好君王,怎麽粉飾太平,報上來的奏疏中全是給人添堵的。
即便是參雜著喜訊的推廣水稻的事情,也有問題需要解決。
那就是需要錢。
需要錢去引水造渠,需要錢去圍水築田,還需要錢去購置水牛、打造農具等等。
由於此次推廣水稻的地方比較多,所以陳叔達一開口就是三十萬貫錢。
三十萬貫錢雖然不多,可陳叔達報上來的要錢的項目可不止這一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