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七章 議事(上)(第2/2頁)

這些火炮口徑在三寸八至三寸九之間,能夠發射十斤左右的鐵子。火炮倍徑約為十二左右,除了發射實心彈以外,還特別利用發射霰彈。

全炮重約千斤,架上炮架,以馬拉之,奔跑如飛。故而張順命名為“野戰炮”。

張順聽了張都督的匯報,不由心算了一下,依照韓霖和高一志鑄造敵台的辦法,一座敵台當有左右兩處射擊口。

若是洛陽城完成全部敵台,當有十二座。每射擊口配備一座火炮,亦當有二十四門之多。

而若想讓敵台火力不間斷,恐怕此數尚要翻上三倍,方能滿足敵台需要。如果洛陽城墻之上再配備一些,恐怕制作百門火炮亦不為多。

一念至此,張順連忙說道:“此法太慢,僅為戰銃之法。若造守銃,務必以數量為上。守銃多釋霰彈,膛壓不高,亦可鑄造!”

張都督之前和張順一起研究過火炮,也明白張順說的是什麽意思。

他只好解釋道:“即便鑄造,也需要用沙土制模,再行熔鑄,最後陰幹。一番工序下來,也需十幾日方可勉強可以完工,猶未不足。”

張順沒有辦法,只好又問道:“我曾聞有鐵模鑄炮之法,不知是否可行?至少也能減少制模的時間。”

張都督本是沁水人士,對附近鑄造工藝有所了解,便應道:“那我姑且一試,成與不成,還請主公不要怪罪。”

火炮之事剛剛分說完畢,張順正要詢問其他事件,不曾想一言不發的呂維祺突然站出來說道:“我有一事,需稟告舜王!我要揭發張都督為禍洛陽城,致使百姓怨聲載道之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