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四章 揚州鹽商

明末商品經濟極度發達,大致形成了山陜、東南和海商三大最富有影響力的商人群體。

海商的對象是對外貿易,姑且不提。而山陜和東南籍中最有影響裏的商人,便是赫赫有名的晉商和徽商。

此二者之所以能夠一躍成為不下於海商群體的的存在,主要是依托於大明的鹽政。

明洪武三年,由於山西等邊地缺乏軍糧,明廷邊招募商人輸糧換卻鹽引,然後憑借鹽引換取食鹽去指定地區銷售,謂之“開中法”。

史載:中鹽之法,軍守邊,民供餉,以鹽居其中,為之樞紐,故曰開中。

其實除了納糧中鹽法以外,陸陸續續還實行了納鈔中鹽法,納鐵中鹽法,納馬中鹽法等制度。

其基本思路就是朝廷不花錢,利用食鹽的暴利換取邊地軍用物資。

由於陜西、山西兩地地近九邊,運費遠低於其他地區。所以很多陜西、山西人士便就地屯田,謂之商屯。

待糧食收獲以後,便納入邊地,再前往兩淮等地鹽場拿鹽引換取食鹽,一時間成為富商巨賈者不計其數。

由於當時熬煮食鹽的灶戶掌控在朝廷手中,商人只能憑借鹽引進行兌換,食鹽產地並無半分話語權。這就導致山陜籍商人“開中法”制度下,牢牢占據了兩淮鹽業的主導權。

然而,好景不長。隨著北方邊患加劇、糧餉等物資需求大增,導致財政吃緊。

一方面明廷開始壓低收購灶戶食鹽的價格,另一方面商人不停的納糧、納鐵等軍用物資,反倒導致朝廷無法如數支付食鹽。

這就導致明廷一方面不得不部分放開對食鹽的掌控,允許鹽商憑借鹽引向灶戶購買上繳以後富裕出來的食鹽,另一方面則實行“綱法”,將巨商納入綱冊,獲得鹽商獲得世襲收買運銷之權。

如此以來鹽產地的話語權不由大增,許多鹽產地便產生了大量的“囤戶”。

所謂囤戶,就是邊商納糧以後,到轉運司、鹽產地無法兌付,便只好低價將鹽引轉手給囤戶。

以至於“總此一紙引耳,買者常逾於一兩,賣者苦不得二錢,利歸於囤戶”。

也就是鹽產地的內商勾結官府和灶戶,不按時兌付鹽引,導致山陜邊商不得不低價出售到手的鹽引,反倒讓“囤戶”獲取了暴利。

於是,兩淮之地便隨著興起了一大批以徽州府為代表的富商巨賈。

至此,鹽業的主導權易手,東南鹽商在兩淮鹽業中壓倒了山陜鹽商的主導地位。

而槐唐程氏便是在這種背景下興起,逐漸在明末兩淮鹽商中占據一席之地。

而作為程氏宗族的一員,程賈祖上有行醫者,亦有詩文傳世者,卻從無商賈之事。

到了程賈這一代,借助同宗鹽商之助,才得以富甲一方,跨入鹽商之列。

此人口口聲聲說要和“李兄交朋友”,卻拜到張順門前,其用意可想而知。

兩人說兩句客套話,那程賈便賣弄道:“程某家居歙縣,乃新安槐唐江村派人氏,幸得同宗提拔,略有薄資。現任徵仕郎,改補文華殿中書加工部侍郎之職!”

張順一聽就有點懵了,你這個大明的官來到我這個“亂臣賊子”的地盤作甚,是準備來“剿匪”,還是被“匪剿”?

幸好李百戶也知道其中彎彎繞繞太大,張順未必聽的明白。

他連忙接口道:“徽州府古稱新安,程氏為新安大族之首,皆以槐唐為宗,共分為‘九門一十三派’,乃是鹽商大族。”

“其族人足跡遍布徽州、杭州、揚州和淮安四地,身兼政商兩屆,乃是新安一等一的名門望族。”

“程老弟又白手起家,家貲萬貫,現任從七品升授散官,加工部侍郎銜。”

哦,原來是這麽回事!

張順這才明白這“槐唐”乃是程氏宗族堂號,其下又分“九門十三派”。

這程賈正屬於這“九門十三派”中的江村派之人。

他先是借助宗族之力,一躍成為了富商巨賈,有了財產。然後又花錢買了一身虛銜作為官身,以提升自己的身份地位。

所謂“徵仕郎”乃是從七品升授散官。

明代散官分為初授和升授,第一次授予謂之初授。從七品初授散官是從仕郎,再度加封的時候,謂之升授。這徵士郎便是從仕郎的升授版本。

程賈這一身官職全是虛銜,並不具備實際的職務,只是和官府打交道的時候,不至於被人以身份欺壓罷了。

張順明白了這其中關節,便拱手應道:“失敬失敬,沒想到程侍郎還有這身本事!”

“哪裏,哪裏!”程賈亦知曉自己的官身到底怎麽回事,當然不會不會依此倨傲。

眼見火候差不多了,程賈這才笑道:“不瞞舜王殿下,程某此次前來,想談一談義軍治下的鹽業,不知舜王意下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