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三十五章 “股份”(第3/3頁)

“殿下曾對我說過,這些股份銀錢乃是不義之財、前朝惡政。”

“今諸位既獻,殿下欲單獨設一商務部,專門管理這些股份的核算、繳納、支出等務,保證使其一分一毫,取之於民,用之於民,不敢使人挪作他用也。”

“而繳納諸位皆封為‘議員’,暫定正七品,無秩。凡這些股份分紅使用情況,每年需要向諸位通告,並接受監督。”

“若朝廷有買賣招商,優先從‘議員’中擇選,不知諸位以為如何?”

“啊?還有這等好事兒?”眾商賈本來因為“被搶”的憤懣心情為之一去,反倒個個喜笑顏開。

你道這晉商,行的是什麽商?

不外乎鹽、茶、鐵、糧、絲綢等物買賣而已。

自古以來,鹽鐵多為專賣,即便不是專賣也深受官家控制。

這晉商的興起,也不過仰仗明代“開中法”的實行,得以近水樓台先得月。

如今這些商賈不過是換了一個“東家”,不但能夠獨得其中兩成股份,更是身價倍增,可以“官方”身份深度參與朝廷以後的生意。

如此以來,眾人不但沒有太大損傷,反倒傍上了“新大腿”,焉能不喜笑顏開?

想到此處,眾人不由怨氣盡去,紛紛贊道:“舜王仁義,我等莫敢不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