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9章 二次庭審

齊靜堂出發那天下午,麗城案再次開庭了。

雖然現在有直播法庭,但是因為它熱度太高,為了保護當事人的隱私,還是選擇了傳統的線下開庭,只邀請了一些媒體和相關人員到場。

謝如意也來了,她坐在觀眾席,穿著便裝,靜靜的看著被告席的“眼哥”盧振和原告“蓮華”李安樺。

相比上一次,這一次的被告方顯然是有備而來,重點放在了李安樺是否有借失蹤制造網絡熱點,蓄意栽贓盧振這一點上。被告方律師非常委婉的表示了對於李安樺在這一系列事件中所作所為的前後差異,表達了她從被害人轉變為加害人的可能,同時卻又直接的表示盧振對於與李安樺發生性關系一事深感歉意和懊悔,願意進行一定程度上的經濟補償,以圖李安樺能夠在輿論上為盧振挽回一點聲譽。

這很明顯是在以退為進,畢竟網絡上對於蓮華有沒有栽贓眼哥這件事已經傳得沸沸揚揚,法官不可能聽不懂他們的暗示。

謝如意坐在那,有種魔幻現實感。

她是女性,是警察。應該堅定的站在蓮華這邊,但是現在她卻極其希望盧振能夠被減刑,甚至被判無罪。

或許是因為坐在原告席位的蓮華實在是太鎮定,鎮定到像個旁觀者,看向盧振和他的律師的眼神中甚至帶著一絲戲謔,這比頹喪的、像失去靈魂一樣的盧振更像一個反派。

更或許是因為她此時坐在這的原因。

如果不是因為害怕自己發現真相,她為什麽要針對自己?盧振的律師說得沒錯,蓮華已經把“制造網絡熱點”這一技能運用得爐火純青,不僅是針對盧振,為了自己的利益,她甚至可以把這一技能運用在任何人身上。

她早已不是網民眼中那個單純柔弱的女孩了。

辯論再一次進入白熱化,雙方各執一詞,一方堅持不能減刑,要讓強奸犯受到應有的制裁,還有一方則認為盧振與蓮華之前認識,在發生關系的時候盧振不認為自己有強迫行為,不應該構成強奸。

被告方律師是盧振新請的,據說還小有名氣,看起來也著實有一些實力,好幾次讓原告方律師啞口無言。畢竟蓮華拿出的本身也都是間接證據,即便是盧振的津液,在他自己承認了發生關系的情況下,也無法作為強奸的直接證據。

雙方誰也無法說服誰,要不是法官在場,恨不得能當場掐一架。但他們撕扯的也都是一些陳詞濫調,時間長了,媒體席甚至有人偷偷打起了呵欠。

謝如意接到了好多條信息,都是在問她“前線”情況。有來自親友的,也有來自同事的,她覺得很是荒謬,嚴格點講自己也算是受害人了,要不是因為蓮華,自己也不至於“被休假”,結果反而成了一個能來現場旁聽的“自由人”。

天知道她多不想看到這樣的場景,律師的爭辯也在撕扯著她的心臟,她一面希望這件事趕緊過去,該判的都判了,一面又希望蓮華的真相能夠水落石出。

這件事不簡單的,這件事沒那麽簡單!

她的心裏一遍遍呐喊著,面上卻依然平靜如水,時不時低頭回復源源不斷的消息。

突然,一聲暴喝驚得她猛地擡頭。

“網暴一個警察!”盧振的律師正高聲重復,“很明顯她已經把網絡輿論當做武器了,我認為應該對於她在網絡上的所作所為進行認真細致的研判,才能對她的動機和意圖有一個完整的了解!網絡不是法外之地,我們太過習慣於關注線下的、實體的證據了,忽略了那些在虛擬中展現出來的事實!原告很明顯有著系統性的、有預謀的對被告進行全方位的圍剿,如果我們一直忽視這一點,死刑將不再需要槍支,一段WB文字就行了!甚至不需要圖片佐證!”

“反對!”蓮華的律師站起來,“請搞清楚究竟誰是原告誰是被告,被告方很明顯在偏離本案的主旨!”

“本案的主旨就是強奸案,案件有前因後果,我在探討的就是案件發生的前因!不能因為它發生在網上就無視它!”盧振的律師義正言辭道。

法官沉默了許久,在所有人緊張的注視中,終於開口道:“反對無效,你繼續。”

蓮華的律師臉色鐵青,不甘的坐下。與露出微笑的盧振的律師相比,倒好像被告原告換了個立場。

“我有記錄原告案件前後與本案和之前的名譽誹謗風波相關的所有網絡發言,我的觀點如下……”盧振的律師近乎得意的掏出一大疊紙,竟然是圖文並茂的打印了蓮華所有的平台發言和動態,甚至包括一些她已經刪除的,他都通過網頁快照和網友的截圖找了出來。

“……故而我認為,原告有故意操控輿論,引導網民侵犯他人隱私、構陷他人名譽,對他人造成嚴重身心損害的行為,而作為一個受害人,她本應該相信法律會給她一個公正的結果,又為什麽在這種所有要素都有利於她的情況下,還要對被告以及支持被告的人進行不死不休的追殺?我認為有三種可能,首先,她不信任法律和執法機關;第二,她心虛,擔心被翻案;第三,公報私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