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5章 胖子回國(第2/3頁)

向斌車速越來越慢、越來越慢,逐漸地,百米之外的警車去了更遠的地方,而他絲毫沒有踩油門的打算,只是讓車子慢慢滑行、減速,靠了路邊。

這裏的車子並不是很多,沒人會關注路邊的這輛車,向斌拿出打火機,笨拙地給自己點了一支煙,接著吸了一口。下意識地要咳嗽,可並沒有咳出來,一口香煙被他壓在肺裏,過了七八秒,才吐了出來。

接著,向斌也看了看機場的方向,把煙掐滅在車內,腳放在油門上,卻始終踏不下去。

……

陸令等人的車子很快駛入東安縣刑警大隊。

按照目前的規定,向曉涵要送回沈州市。

要知道,向曉涵現在被追逃,是因為有劉錚、尚強的案子,辦案單位是沈州市公安局。

到了刑警大隊之後,陸令都沒有想到,沈州刑警的人已經聞訊趕過來了,拿著手續。

這也正常,畢竟向曉涵被抓的時候,就已經告訴了沈州市。

向曉涵的追逃,是沈州市公安局申請的,有1000元追逃費。這是官價,逃犯內部都是1000元,這也是剛剛調整的,前些年一直是500元。這人是陸令等人抓的,所以沈州公安局過來抓人,還親手交給了陸令1000元錢。

當場辦理完了交接,向曉涵就被接走了,陸令如果再想當面提訊,就得回到沈州去。這也不急,一時半會兒,向曉涵也不可能招供啥,除非李樂樂被檢察院批準逮捕,到時候陸令可以去找向曉涵談一談。

把車上獲取的線索,跟燕雨聊了聊,燕雨覺得自己被趕下車,還是有收獲的。

這些證據,用好了,可都是好東西。

當然了,大部分人看著,就覺得這壓根沒用,不算證據……

“下一步該幹嘛?”陸令問道。

“好多事……”燕雨道,“我在這邊這幾天,一直都在查李樂樂的一些事,屬實是沒有找到他的馬腳,如果沒有其他證據,再過兩天,他就要放了。”

“那個鎮上的司機找了嗎?”陸令問道。

走之前,陸令找過王金鵬的朋友,也就是四年之前在岔口村拉過人的司機,還給過司機600元錢。後來,陸令找到了司機拉過的人去醫院的就診記錄,其中一個人用的移動支付。

“找了,那個人就是李樂樂,也就是說,李樂樂是當時的觀眾。和李樂樂一起去的,就是李浩。我把李樂樂的朋友都拿給司機做辨認,他認出了李浩。”(注,風雪鎮案件的殺人兇手,李樂樂父親的私生子。)

“這……”陸令想了想,這個似乎也沒啥用。這只能證明李樂樂當時在車上,並不能證明李樂樂涉及了殺人案。

關於李浩,現在說也沒啥意義了。

李浩已經被槍斃了。

關於“牙”的事情,目前一共有三段。

第一段是殺“牙”,這一段目前來看,李樂樂和王一雯參與了,陶雅文和陶萬宇也可能參與了,具體動機不詳。

第二段是廖峻女友的事情。廖峻女友不知道什麽原因,掌握了一點證據,要去村裏核查。從目前的角度來說,廖峻女友知道的東西並不是特別多,可是李樂樂等人還是怕了,組織了針對廖峻女友的謀殺。並且,李樂樂和李浩參與了。

第三段是針對孫國龍的兩次事件,第一次是卸車胎螺絲,第二次是通過中藥下毒。第二次下毒這件事,是李樂樂指使的。

目前的突破口應該還是在第一個案子裏,因為這個案子有好幾個村民參與了,這也最容易漏出馬腳。陸令覺得,陶萬宇和陶雅文最值得找一找。

正聊著天,陸令的手機響了,陸令看了一眼,是深州市那邊的。

“我先接個電話。”陸令看了看左右,這間屋子都是自己人,說話倒是方便。

接起電話,陸令才知道怎麽回事。

胖子終於回國了。

去年9月份,陸令在經偵隊,當時他和青山跟著蘇隊一起去了深州市,並且遇到了一起命案。

命案主要涉及三個人,甘總、胖子、瘦子。瘦子被甘總殺了,胖子留存了甘總殺人的錄像,給了自己的“小三”,後來小三早就把胖子賣了,手機也放在了警察這邊。

之前約好了,胖子過半個月就回來,結果時間過去這麽久,胖子依然杳無音訊。

前幾天才說,要回來了,警方一直嚴陣以待。

終於,今天回國了。

這回國也太慢了,堪比某位大佬……

胖子涉及的最主要的罪名是洗錢罪,當然還有破壞屍體之類的罪名,但那些並不重要。

胖子偷渡回國,坐的是船,誰曾想,他一上岸,就發現接他的不是自己的愛人,而是警察。

於是,胖子在電光火石之間,直接就跪下了,哭著喊著說自己是回來自首了,那投誠速度,比警察的手銬都快!當時在場的刑警們都懵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