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4章 開眼界(第2/3頁)
李樂樂的案子,刑拘只能有7天,但是檢察院批準的逮捕,最多可以延長到7個月。
刑拘的標準比較低,之前有一個人指認他被李樂樂買通給孫國龍的中藥下毒,基本上就可以刑拘。逮捕不一樣,逮捕需要更有價值的證據。刑訴法裏對此有諸多規定,不多贅述。
在《國家賠償法》裏,如果公安並非違法拘留,即便嫌疑人最終釋放,也不需要進行國家賠償。
但如果逮捕錯了,那就需要國家賠償。從這個角度上來說,逮捕真的比刑拘要困難很多。
李樂樂一直很自信,他覺得自己這次雖然被收押,但警察也拿他沒辦法,七天之後他就重新恢復自由了。也正因為這種態度,他壓根就不會搭理自己號裏的其他人。
在這裏待著的,誰也別說自己牛逼,老實點、合群的能過得舒服一些。要麽就是真有實力。
李樂樂按理說,也屬於真有實力那種,但是他不屑表現,他就在等七天結束,這幾天這個叼樣子,不知道讓多少人不爽。
這回,幾個牢頭看到逮捕通知書,知道李樂樂沒什麽本事,嘿嘿笑著,對李樂樂羞辱了起來。
李樂樂一臉的陰翳,他從牢頭手裏接過來《逮捕通知書》,仔細地看了起來,還伸手摸了摸紅色的印文。
“看半天,看什麽看,看了就能出去不成?”牢頭說著,拿出印台和一支筆,放在看守室門口唯一的一張桌子上,“簽字,一會兒我還給管教送回去。”
看守所裏的很多東西都比較有特點,比如說這支筆,就是一根被橡膠包裹的筆管,不僅如此,筆的尾部,有個雞蛋那麽大的塑膠球。
這是為了防止被羈押人士吞下筆來要求去醫院。
是真的。
李樂樂感覺不可置信,但還是沒亂動這張通知書,輕輕放在了桌子上,也不簽字,就回到了自己的位置上,盤腿坐了下去。
牢頭似乎也猜到這個情況,現在,門口還有管教在。
他把逮捕通知書、筆、印台給遞了出去:“領導,他不簽字。”
不簽字也無所謂,警察備注一下就是。
管教也不在意這個事:“要注意監規!”
說完,管教從門口的欄杆這裏,沖著裏面說道:“要找律師嗎?別回頭再煩我。”
李樂樂一言不發,就坐在那裏,管教他也不搭理。
他知道,他滿七天沒出來,家裏人一定會給他安排律師。
只是,他怎麽也想不到,自己究竟是哪個方面出了問題。
……
陸令和青山回了派出所,案子辦理得成功,心情自然是好。
現在,已經基本上足夠給廖峻一個交代了,當然,還不到時候。
還有三天就要過年,派出所進入了一年一度的清閑時光。
去年的時候,派出所到了過年前後就是這樣,非常閑。
去年下了一場大雪,直接導致陸令沒有按時休息,當時陸令和青山還一起參與了抗雪災的任務。
說起來,這種任務是非常舒服的,因為不用動腦。
“事情居然是這麽回事……”孫國龍聽著陸令的講述,終於明白了是怎麽一回事。
原來,“牙”的死確實是謀殺!
這樣復雜的案子,顯然超過了孫國龍的能力範圍,但他畢竟參與了這麽久,陸令一說,他就自然而然地明白了。
聊完這個,二人又接著聊起了去年的時光。
兩個許久未見的人,見面後都差不多,總是會敘舊。
和孫所聊完,陸令和青山在這裏吃了午飯。
走的時候,他倆也沒說,不然大家還得送,飯後在派出所坐了一會兒,喝了幾杯茶。
二人準備往外走,卻在值班大廳裏,遇到了一起糾紛。
一個男的,被打了,要求警察處理。
這男的大概30歲,身高1米75左右,比較瘦,看著有些文人氣質,戴著眼鏡,一看就不是本地人。
陸令見狀,也沒走,和前台的張本秀了解了一下,才知道是怎麽回事。
眼鏡男是外地的,這次臨近過年,來這裏的女朋友家見女朋友的父母。他工作比較忙,最近應該剛有時間,明天還要趕回去。
結果,誰也不知道怎麽回事,昨天晚上,因為喝多了,他居然和未來的老丈人動了手。
動手的結果不言而喻,他沒打過50多歲的未來老丈人。
倆人都沒有受傷,與其說是動手打起來,不如說是爭吵的範疇上升發生了簡單的肢體沖突就被攔開。
沒什麽原則問題,二人也都是酒精作祟。
都沒有受傷。
今天中午,這男的才睡醒。
而他女友的父親,早上早早就起來了。
這大爺倒是沒覺得有啥,就覺得昨天晚上不該動手,但是沒什麽大不了的,現在再想想,雙方都有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