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9章 再臨C市(第3/3頁)

“你的顧慮是什麽?”陸令問道。《搜查證》還真不是隨隨便便的證件,但燕雨顧忌的,顯然不是這個文書本身。

“楊蕓目前是非常反感我們的,上次她出來買東西,咱倆去那次,我找她就算是有些小糾紛。目前,李建通的妻子,也不是通緝犯,更沒有犯罪嫌疑,即便她在,我們也沒理由搜查,”燕雨道,“一旦搜查沒有發現任何犯罪證據,她倆可以以警察打擾她們正常生活為由找律師投訴我們。投訴本身我不怕,我怕的是她倆借此由頭,準備出國。一旦她倆出國待幾個月,我們這裏就徹底難辦了,因為那個時候,她們有足夠的借口和理由要出國長期居住。”

其實楊蕓現在也能出國,但是如果她真要強行出國,燕雨也不確定會不會給楊蕓進行取保候審。

刑事強制措施裏面,取保候審是強度最低的一種,取保的時間甚至完全無法折抵刑期。與取保相對應的是,在取保期間,公安部門是可以開具《法定禁止出入境通知書》的,以此來限制出國。

目前,通過陳守發的供述,已經可以認為李建通之死不是意外,但這個證據力非常不足,即便足,即便立案,楊蕓目前的情況也只是特殊的證人。強行取保,燕雨是沒有理由的。

只是,目前的對立形式,楊蕓也知道自己想出國不現實,簡單地說,她沒有借口出國。李建通一死你就要跑,你是不是心裏有鬼嗎?不要小看借口,這個東西其實挺重要的。

如果燕雨主動開了《搜查證》去查,卻只是嚴重幹擾了楊蕓的日常生活,楊蕓到時候再想想出國,警察能說啥?只能快速通過,這樣還能減少被投訴的風險。

“我建議穩一手,”陸令道,“等我消息吧,我先訊問李建唐去。你們那個DNA,要不要再擴大一些樣本的對比?你們再去一趟李建唐前妻的家中,取一下她父母的毛發,再做一遍。”

“你說的有道理,那你先去忙吧。”燕雨也是個從善如流的人,她立刻開始思考如何去要這個人父母的生物檢材(例如頭發)。想來倒是不難。

“好。”陸令掛了電話,接著和葉文興一起出了機場,見到了親自過來接他們的嚴局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