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九十七章 boy!!

“……以為稀釋他們的血液,就能創造出更高級的東西,但那些不過是雜種。

“好吧,我承認這些雜種對光線的抗拒降低,能在不是那麽燦爛的天氣出門,還有著悠長的壽命。

“但雜種就是雜種,他們還是要吸血,實力又太弱,而實力又弱,還挑食的物種,就算是那些所謂的科學家,都認為這東西會被自然淘汰。

“另外還有一點,這些吸血怪物和人類交配生出來的雜種,沒有生育能力,夏,你知道這是什麽嗎?騾子!是騾子!哈哈哈!”

李淺夏嘆了口氣,覺得自己這顆年輕如十六歲少女的心好累。

獵魔人全都是這種喜歡嘰嘰喳喳的家夥嗎?

從鬥篷中擡起頭,皎潔的月光灑在路上,天邊依稀已經有了翌日的晨光。

一條陰森森的小徑,走在上面的是討伐隊——李淺夏私底下自稱“刺客”(她也是討伐隊一員,所以是自稱)。

刺客由教會、獵魔人組成,區別兩者很簡單,騎馬的是獵魔人,坐馬車的是教會。

據身邊這個叫布裏契的獵魔人說,這是因為教會人士“尊貴”,沒幹過重活,身體嬌弱,經不住長時間的跋涉。

見鬼,該死的,楊清嵐就坐在馬車裏,你說她弱不禁風?

李淺夏輕輕吐了一口氣,感覺很爽,她一直想試試“見鬼”、“該死的”、“用我的皮鞋踢你的小屁股”、“BOY!!!”、“該死!”、“上帝”這幾個詞。

特別是“boy”,下次見到老哥,不,李長晝,一定要用輕蔑的口吻,稱呼他“boy!!!”。

想當初羅南拿到力量寶石,反抗滅霸的第一句就是——“You call me‘boy’!”(出自《銀河護衛隊》)。

也不知道老哥在哪兒,自己必須快點找時間獨處,把他叫過來。

“所有人跟緊點,天亮了也不要獨自行動,魔物非常狡猾!”領頭的是一位經驗豐富的獵魔人,再三提醒所有人。

“明白。”年輕的獵魔人們點頭。

李淺夏再次嘆氣,想單獨行動似乎不可能了。

這裏的獵魔人全來自三家官方認可的獵魔人學院。

蜘蛛教院,以蜘蛛般靈活的技巧出名;

術士學校,研習咒紋,相當於法師;

格鬥武塔,大多數是男性戰士,學習格鬥技能。

分類是這樣分類……

與格鬥武塔戰鬥的時候,最好小心他突然釋放咒紋;與術士學校的獵魔人戰鬥,貼身之後最好也別高興太早,說不定他的胸肌比你還大。

獵魔人沒有任何專業,他們唯一的目的,就是殺死吸血鬼、狼人、女妖等魔物。

為了達成目的,他們什麽都會學,只要有用。

比如說李淺夏,是蜘蛛教院的獵魔人,但會變成貓頭鷹——老哥出的錢,還會瞬移——老哥給的。

至於「籮紋蛾式·變化」和「瞬身」屬於哪一所學院的技能,她自己也不清楚。

最後是‘能力’,全部轉化成了‘靈力’。

“夏,振作點,你就這麽討厭這次任務嗎?”身邊的布裏契又開始嘮叨。

布裏契長得不錯,身體也很健碩,似乎對自己有意思,可惜李淺夏對他不但沒有任何興趣,反而嫌煩。

連老哥千分之一帥氣都沒有的人,不足以談人生。

她擡起頭,從鬥篷的帽檐看向湛青色的天空,這是太陽出來之前的最後時刻。

看來今晚安全了。

晚上趕路很危險,因為夜晚是魔物們的“白天”。

據說在久遠的年代,要想在夜晚出門不碰到魔物,就跟白天出門不遇到人一樣難。

而他們即使冒險,也要趕路的原因,是為了抓緊時間,殺死愛迪生,這位投靠吸血鬼、借助吸血鬼財力的大發明家。

在將來的歷史上,愛迪生因為“發明”電燈,以及使電燈得到廣泛使用而名留青史,她卻要去殺掉對方。

光從破壞歷史這個角度,果然黑卡才是壞人。

“夏,天就快亮了,我們已經安全,不用再這麽戒備。”布裏契的神態已經放松。

不止是他,隊伍裏的大多數人都已經放松緊繃一晚上的精神。

李淺夏很想告訴布裏契,她不說話單純只是因為不想說話,和戒不戒備沒有任何關系。

如果哥哥在,她保證能煩死他,讓他……

這時,李淺夏忽然脖頸發冷,就好像大熱天走在鄉間無人的公路上,忽然被空調的冷風吹了一下。

不會覺得涼爽,只覺得詭異。

李淺夏施展「瞬身」,從馬匹背部消失!

“嗤!”

那匹總是喜歡停下來吃草,偶爾還隨地大小便的黑馬,勻稱的裂成兩半,血液和內臟嘩啦一下流出來。

死掉的不止這一匹馬,幾乎所有獵魔人在同一時間遭到了襲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