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6章
巨幅霓虹燈牌繽紛閃爍, 一家三口抵達夜總會時,門口人流如織,正是一天中最熱鬧的時段。
站在售票窗口前, 狄思科不滿地嘀咕:“咱不是來撈人的嗎?怎麽還得買門票啊?”
“沒門票保安不放人。”於童再次嘗試勸阻, “要不你跟兒子在外面等吧?我速戰速決, 處理完就出來。”
狄思科麻利地掏出五十塊錢,買了兩張門票。
他得跟著一塊兒進去!
於童只好變出一大一小兩頂鴨舌帽, 給這對父子戴上。
“裏面有記者。秦勉還沒撈出來呢, 別把你也搭進去!”
狄嘀嗒不樂意戴帽子,剛扣好就哼哼著伸手去摘。
被媽媽按住手背教訓道:“萬一被記者拍到你小小年紀就逛夜總會,小心以後娶不到媳婦!”
將這父子倆武裝好以後,於童將兩張門票遞給了驗票的保安。
可是,保安剛接下門票, 就把他們攔了下來,並向狄思科懷裏的孩子指了指。
狄思科無語道:“我家孩子還不到一歲呢,做公共汽車都免票,來你們夜總會還要買門票啊?”
保安比他更無語, “您家孩子還不到一歲呢, 就要進夜總會啊?”
他在這裏當了好幾年保安,從沒見哪個家長會帶著吃奶娃逛夜總會。
這小孩絕對是年紀最小的客人了!
以防兒子被霓虹燈閃暈, 狄思科一邊捂住他的眼睛,一邊跟保安解釋:“我們是進去找人的,一會兒就出來了。再說,你們這夜總會也沒對客人年齡提出要求呀!”
保安往小朋友身上瞄了幾眼,提醒道:“裏面客人比較多, 您看好孩子。”
狄思科向對方道了謝,就帶著一直沖人家招手拜拜的狄嘀嗒進入夜總會的大門。
舞台上的歌手穿著布靈布靈的流蘇短裙, 正在激情演繹一首《跟著感覺走》。
兩口子正不知往哪兒走呢,就見周春暉快步迎了出來。
“童姐,我已經問過了,秦勉是跟幾個朋友一起來的,金雪茜也在。記者拍到的拉手畫面,可能是他跟金雪茜的。”
“他帶著金雪茜跟朋友見面?”
周春暉搖頭,“秦勉說他們是在門口碰上的,都是熟人就湊了一桌。”
他現在負責帶秦勉,接到童姐的傳呼就馬不停蹄趕來查看情況了。
如果被記者拍到的女性是金雪茜,他覺得未必是什麽壞事。
於童面無表情地問:“金雪茜是自己來的,還是跟朋友一起的?”
“據說是跟朋友一起,但我到的時候,她朋友已經走了。”
於童斜睨著他問:“這話你信嗎?”
金雪茜也是她從歌舞團挖來的歌手。
與另幾位歌手不同,金雪茜才22歲,之前一直在歌舞團參加正式演出,從沒在娛樂場所走過穴。
她連歌舞廳和卡拉OK都很少踏足,怎麽會無緣無故跑到夜總會來?
十有八九還是跟著秦勉一起來的。
周春暉訕笑:“反正他倆最近在唱情歌,被記者拍到也不算是壞事。”
公司在前兩個月給秦勉出了一張錄音帶,多數詞曲都是他在日本進修時創作的。
只有三首男女對唱的情歌,是於童請港島音樂人操刀的。
她讓旗下的三名女歌手,每人與秦勉合唱了一首情歌。
不過,金雪茜的音色與秦勉最相合。
整張錄音帶裏,其他歌曲都沒什麽水花,只有他倆合唱的那首情歌火了。
最近時常能在廣播和音像店裏聽到他倆的小情歌,本地和外地的電視台也向他們發出了不少演出邀約。
已經有報紙開始用“金童玉女”指代二人。
周春暉覺得,既然已經是金童玉女了,被拍到牽手照也沒什麽,正好可以趁機炒作一下。
於童嗤笑:“大家喜歡的是他倆唱的情歌,不是他們這對情侶。與其炒作他倆的牽手照,不如趁著熱度讓他們再唱幾首歌。秦勉剛跟小雪合作,就要炒緋聞,以後換了其他合作對象,是不是也要炒?”
人家金雪茜才22歲,走的還是玉女路線,憑什麽要配合他炒緋聞?
“不是特意要炒的,”周春暉無辜道,“這不是正巧被記者拍到了嘛!”
於童沉著臉說:“他倆要是被拍到在公園散步,在馬路上牽手,拍了也就拍了。但是,地點絕不能在夜總會!”
夜總會在普通人眼裏,就是烏七八糟的娛樂場所,提起夜總會,很容易讓人聯想到大款、暴發戶和三陪小姐。
無論秦勉,還是年輕的金雪茜,都不適合出入這種場所。
“他倆的形象必須是正面的、積極健康的,一旦有了在夜總會消遣的黑歷史,很多演出機會就與他倆無緣了。”
周春暉以前是酒水銷售員,轉行兩年也只是做演出經紀人,於童考慮的這些,他還真沒怎麽多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