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二十四章 call me master

六個小時後。

林躍洗完澡穿好褲子和襯衣,領帶沒有打,丟在單肩包上,走到沙發前面坐下,拿出遺囑翻到最後一頁,握著圓珠筆斟酌片刻擡頭看向已經起不來的甘虹。

“數了嗎?”

“我問你數了嗎?”

甘虹閉著眼睛,基本上每隔一會兒手臂都要不由自主地抽搐幾下。

“不說?”他放下筆。

林躍揉了揉微微發酸的後腰,拿起筆來在文件右下角寫了一個“余”字,寫完停下來。

“那你滿意嗎?”

甘虹的嘴唇嚅研一陣,咬著牙說道:“滿意”

林躍搖搖頭,一臉不爽地自言自語:“我特麽有病要問這個,有嫖客問小姐滿意的麽?”

說著快速寫完後面兩個字,把遺囑往床上一丟。

“等我死了,房子就是余晨的了,那個皮項圈……嗯,送你了。”

丟下這句話,他叼著一支煙頭也不回地走出房間,只留下甘虹屈辱地看著他的背影。

十年了,屬於余歡水的情緒從來沒有一天像今晚這麽痛快過,尤其是甘虹咬牙切齒恨恨地看著他喊“主人”的時候。

這是林躍得到系統以來頭一次用這麽偏激的方式報復一個女人,然而心裏沒有絲毫愧疚,因為在他看來,自己不過是幫余歡水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罷了。

電視劇前幾集裏甘虹在面對余歡水時還收斂一點,或者說綠茶一點。到了後面余歡水跟她要余晨的撫養權時,那真是臉都不要了,貪婪本性表現的淋漓盡致。

之前兩人就離婚的事說開了,余歡水之所以把房子車子都留給甘虹,是因為知道自己患了胰腺癌,命不久矣,想著她能照顧余晨的生活,可是後面甘虹面對索要孩子撫養權的余歡水,她怎麽說的。

要求他有自己的房子車子,還用無家可歸的流浪狗來挖苦他。

她讓余歡水買房買車就更好理解了,那樣余晨過去後余歡水就不會打香蘭苑房子的主意了,她和徐江也就沒有流離失所的風險了。

心安理得的住著余歡水留給兒子的房子,開著余歡水留給兒子的車,在房子裏養著綠了余歡水的男人,還特麽能說出余歡水是流浪狗這種話。

要不是現代社會法律比較寬容,放在古代,他肯定弄死這個婊子養的。

這下支線任務應該完成了吧……

來到酒店樓下,他用手機叫了一輛網約車,但是並沒有趕回醫院,而是跟司機報了李茜居住的小區。

大約二十分鐘後,他叩響了別墅前門。

一分鐘後,伴隨一陣細碎的腳步聲,房門慢慢打開,穿著一套紅色睡袍的李茜二話沒說,拉著他的手拽進客廳。

幾個呼吸後,臥室裏響起一陣讓人啼笑皆非的對話。

……

翌日清晨,他聽見李茜喊張子銘起床的聲音,然後是一陣雞飛狗跳的鬧劇,再然後是遠去的腳步聲,客廳安靜下來。

林躍又在床上躺了一會兒,嗅著旁邊枕頭上飄來的陣陣香氣,拿起手機給欒冰然發了一條信息,約她下午在自己租住的公寓裏見面,完了起床穿上李茜給他拿出來的睡衣。

布料很柔軟,穿起來不緊不肥剛剛好,很舒服,由新舊程度來看應該是才買不久,只用水洗過一回。

當然不可能是張子銘爸爸的睡衣,這麽一想答案只有一個,上次離開後,她特意去幫他選了一件,方便他在家裏穿。

主臥的洗手間裏放著兩個牙刷杯,其中一個是新買的,裏面放著沒拆封的牙刷,旁邊還有吉列剃須刀和軟須膏。

要麽說結過婚的女人會伺候人呢,嗯,甘虹那種除外。

刷完牙洗過臉,他穿著拖鞋離開主臥,沿樓梯來到一樓,趕巧王阿姨由廚房走出來,一臉古怪地看著他。

“怎麽?我臉上有花嗎?”

“你什麽時候來的?”

林躍如實答道:“昨天半夜。”

王阿姨指指樓上。

林躍很自然地點了點頭。

“……”

“……”

倆人大眼瞪小眼看了十幾秒鐘,王阿姨指指餐桌上的不銹鋼保溫蓋:“裏面是剛買的包子和花卷,電飯煲裏有南瓜粥,你自己去吃啊,我還要去幫子銘收拾房間。”

完了不等林躍回答,她扶著樓梯扶手往樓上走,途中還小聲嘀咕著:“我說今天怎麽不讓收拾桌子,還囑咐把粥在鍋裏溫著。”

林躍看著保姆的背影笑了笑,邁步走入餐廳,先盛了一碗南瓜粥放在桌子上,完了揭開不銹鋼保溫蓋,從盤子裏拿出一個包子掰開一邊吃一邊劃動手機屏幕看今天的時事新聞。

粥喝到一半的時候,外面傳來汽車低沉的引擎聲,客廳門開了,送完孩子回家的李茜拎著一個白色塑料袋走進餐廳,看到他的背影愣了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