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零八十五章 林躍:我是肯吃虧的人嗎?(第2/2頁)

那邊楊廠長跟劉海中說完話陰著臉走過來:“我不管你。”

“好啊,那我就去監獄裏啃窩頭,您可別後悔。”

“……”

楊廠長指著他望賀富民說道:“你看他,居然威脅我。”

賀富民說道:“您還記得上回他揍了馮山撂挑子回家那事兒吧?我請了足足三回才去上班。”

楊廠長知道他想表達什麽意思:“你也威脅我?”

“我可不敢威脅您,反正再有這種任務,我是不接了,要上您自己上,您要不上呢,就讓他安安穩穩在裏面吃牢飯。”

“你們……你們兩個給我等著。”丟下這句話,楊廠長背著手走了。

何雨水聽得出楊廠長話裏話外的無奈,越發不解林躍究竟拿住了廠領導怎樣的小辮子,吃得對方死死地。

隨著廠裏的人離開,院兒中住戶一看鬧劇收場,也跟著回房睡覺了。

何雨水反應過來找許大茂算賬時,發現那兩口子不聲不響地溜了,也不知道是去醫院了,還是回自己家了。

……

第二天,警察來了,把林躍帶去派出所一宿沒放。

易中海去看傻柱回來聽到這個消息很高興,講他活該,這次沒跑了,姓林的把傻柱踹斷四根肋骨,這叫故意傷害罪,一定會進去吃牢飯。

然而兩天後人就回來了,還把何雨水那屋給占了。

易中海那個氣呀,一整天都沒吃下飯。

三大媽是個好事的家夥,找到劉海中的老婆一問,才知道怎麽一回事,林躍確實給警察抓了,但是上面的處理結果是,考慮到案發當時的情況,給予管制三個月的懲罰。

三大媽不懂管制是什麽意思,劉海中的小兒子還特意幫她科普了一番,得知結果後,她趕緊把這事兒告訴閻埠貴,沒多久全院兒住戶都知道了。

至於何雨水那間房的情況,其實很簡單,很多人都記得何雨水出嫁前說過的話,她走之後,那間屋子除了林躍外誰都不能用,傻柱也不行。

林躍打斷許大茂的鼻梁骨,又踹斷傻柱四根肋骨,結果就給判了個最輕的管制,仨月一過屁事沒有。

傻子也看得出這裏面有貓膩。在這個去哪兒公幹都要開介紹信的年代,管制算什麽?跟沒追究責任差不多。

軋鋼廠那邊呢,李長明在職工大會經過上上下下好一番批鬥,不僅丟了副廠長的職務,還給送上了法庭。

劉海中因為檢舉有功,沒有追究私藏婁曉娥家財物的事,只是被從糾察組組長的位子上擼下來;許大茂呢,一口咬定是李長明逼他誣陷林躍,因為沒有直接證據證明他是主謀,便給定了個從犯的罪名,本來是要開除出廠的,但是架不住秦京茹去廠裏鬧呀,賀富民和楊廠長被她攪得心煩意亂,這時候林躍在旁邊一說,要不是秦京茹良心發現當場反水,他就算不蹲大獄,名聲也得壞嘍。倆人一聽是這麽個理,尋思著不看僧面看佛面,便給許大茂留了條活路,發配到電影院去放電影。

快到臘月的時候,不知道誰傳了一句閑篇兒,說的是林躍為什麽會被判那麽輕。

很簡單,因為楊廠長離不開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