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八百章 蘇明玉,看我剝你的皮(下)(第2/3頁)

什麽哥哥要保護妹妹,哥哥要禮讓弟弟,血濃於水,兄弟姐妹之間打斷骨頭連著筋,其實就是一種價值觀的灌輸,當價值觀抵不過利益的誘惑時,便會發生反目成仇的事,從玄武門之變到八王之亂再到九子奪嫡,類似的事情屢見不鮮,不斷往復。

從諄諄告誡到言傳身教,包括對待孩子要一碗水端平,都是父母為了維持家庭和睦,兄弟姐妹融洽相處所做的努力。

接受了這種價值觀的人,怎麽可能認同蘇明成的做法,肯定會說這就是一個人渣。

然而放到蘇家,趙美蘭強勢,蘇大強就是個窩囊廢,當母親的從來沒把女兒當蘇家人,只想著撫養到18歲,在法律上盡完自己的責任,給她找一份安穩的工作,看著她嫁人,也就了了一樁心事,告誡兄妹三人和睦相處?傳遞一家人要相親相愛的價值觀?不存在的。

絕大多數家庭有一個奇怪的現象,就是第一個孩子老實憨厚,第二個孩子最懂察言觀色,討好父母,母親把蘇明玉當外人,最油滑的蘇明成會把蘇明玉當一家人?笑話!

你要說老大,天天在家學習,會不知道父母決定把妹妹的房子賣了供他去美國讀書?他說什麽了嗎?他阻止了嗎?沒有,就是心裏過意不去給了蘇明玉幾本書,所以把她當外人是整個蘇家的主旋律。

別說小孩子,有些上完大學的人三觀都不健全,指望這種環境下成長起來的蘇明成對妹妹好?母親傳遞給他的價值觀就是你一個外人憑什麽爭我們蘇家人的資源?蘇明玉呢,又是個陰狠的主兒,挨了欺負總會想方設法報復回來,十幾年下去積怨日深,父母也沒有化解兄妹矛盾的舉動,那成仇人是顯而易見的。

站在趙美蘭的立場上,因為懷孕,她不能和蘇大強離婚,不能和心愛的人遠走高飛,不能晉升,她就是恨,就是拿蘇明玉當外人了,怎麽著吧,反正盡到了基本的撫養義務,法律上並不虧欠女兒,她甚至不要求女兒幫她養老送終。外人能說她錯嗎?外人只能說她不應該這麽做,因為她並沒有狠心打掉孩子跟人私奔,而是用殘存的理智和蘇大強繼續湊合,克制自己的怒火把女兒養大。

強行說她錯的人,就成了郭老師嘴裏那種凡事勸你大度的人,要離他遠一點,不然被雷劈的時候會受連累的那種人。

十年沒見,母親死後第一次接觸,蘇明成兩口子表現如何?好吧,就算心裏不爽,沒在表面上表現出來吧?說明對比十年前有了比較大的改變,蘇明玉怎麽做的?在別人家裏拉著一張臭臉,頤指氣使地像個主子,還嫌別人不待見她?

趙美蘭沒有虧欠她,蘇明成是她的仇人,人家母慈子孝的葬禮,你願意去那就規規矩矩的,不然就別去,跑到別人家裏,那邊兩口子都先放低姿態了,你還這麽高調,這不是有意激化矛盾,故意惡心人?說是參加葬禮,做的全是報復的勾當。

當然,看到怕的人死了,蘇明玉有錢有勢,有資格回去復仇,但既然是復仇,就把原著那股子陰狠勁兒表現出來,結果當B子立牌坊,一邊達成了復仇的結果,一邊把自己塑造成白蓮花,還騙取了一大票人的同情,說到這一點,編劇也是挺牛的。

倫理劇就是這樣,婆說婆有理,公說公有理,所以有些觀眾把正常家庭父母傳遞給自己的兄友弟恭的價值觀代入到蘇家兄妹身上,站在蘇明玉的立場,代入她的利益訴求侃侃而談,搞得蘇明成十惡不赦罪大惡極一樣,這種非黑即白的想法,這種一開始就把父母的財產和愛,定義為子女的東西,且必須均分不均分就仇恨,而不是父母的東西父母自由支配的思想,這在林躍看來挺流氓的。試問有上述想法的兒女,對比蘇明成這個背負罵名的啃老族,又高明到哪裏去呢?

呵~生活上的巨嬰不是無藥可救,思想上人雲亦雲,盲目跟風的巨嬰才低齡可笑。

父母給你錢,供你上高中和大學,既不是本份,也不是道德,而是愛。嫌棄重男輕女OR重女輕男?自己想要的東西憑自己的能力去得到,父母不給就反目成仇?像這種六親不認的玩意兒連啃老族都不如。

不過也對,這部劇的觀眾多數是做兒女的,誰也不希望自己是吃虧的那一個,都希望被平等對待,所以道理不重要,立場才是關鍵,屁股決定腦袋嘛,理解萬歲?

蘇明玉撇撇嘴一邊嘟噥著“咬人的狗兒不露齒,叫的兇的反而慫”一邊提著桌上的新衣服拔腿就走。

“明玉,明玉,我聽說那種大酒店是不是有一種行政套房?爹活了這麽多年還沒住過呢。”蘇大強屁顛屁顛跟上去。

蘇明哲呢,看看這個,瞧瞧那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