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街頭霸王(第2/2頁)

母親很擔心,經常為此斥責他,卻不能約束他。

靠著不要命的狠勁兒和一根精心打磨的棒子,他很快打出了一點名聲,並且由此引起了一些街頭人物的注意。

十一歲的時候,劉備就因為好勇鬥狠而順利加入了他做生意的那條街上的團夥,正是所謂打不過,那就加入。

之後他繼續靠著狠勁兒在團夥內聚集了一幫子佩服他的本地街溜子,很快在團夥內有了地位。

又因為他識字,有文化,嘴皮子還利索,所以很快得到了團夥大佬的賞識,成了團夥二把手,開始處理一些團夥的核心業務。

這種變化不僅讓自家草鞋鋪子的一切保護費用得以減免,還額外有一筆收入。

劉備借此擴大了經營面,讓自家草鞋鋪子升級為了日用品商鋪,開始經營一系列平民的生活物品,收入得以增加。

從那個時候開始,劉備和母親就進入了糧食管飽、偶爾能炫一小口肉的小康生活狀態了。

饑餓感不再如影隨形,不再像惡鬼索魂一般追著他不放,那一段時間,劉備覺得自己的靈魂都超脫了。

盡管母親對劉備這樣的行為不滿意,很擔心他的安全,但是劉備沒有放棄這來之不易的“基業”。

“孩兒知道此路艱難,但是除此之外,孩兒別無選擇,孩兒不願讓母親繼續吃苦受罪。”

母親聽後只能流淚,囑咐劉備千萬注意自己的安全。

雖然她很擔心,很不願意劉備做這樣的事情,但是現實情況卻讓她根本沒有辦法把劉備當做小孩子去呵護。

家裏沒有男人了,在幽州這塊大家日常都打成一片的熱土上,劉備必須要作為一個男人出去奮鬥,去撐起門面,他逃不掉。

盡管那時他連十二歲都不到。

或許是天生的狠勁兒,反正劉備的膽子越來越大,動起手來也越來越兇狠,還無師自通的在團體多人運動的時候使用兵法裏的內容。

他特別喜歡率隊搞偷襲,一手聲東擊西玩的賊溜。

在他的帶領下,自家團夥也發展的越來越好,越來越多的街溜子聽說他的名聲,崇拜他,要跟隨他,眼瞅著街頭霸王的路越走越順。

不過在劉備十四歲的時候,團夥大佬被敵對團夥設下圈套給做了,團夥群龍無首,眼看著就要一哄而散面臨著崩潰的局面了。

在大家普遍恐慌的時候,劉備沒有恐慌。

他挺身而出,帶著團夥內的十多個佩服他的街溜子一起星夜偷襲對方老巢,以牙還牙以眼還眼,把對方正在喝酒吃肉慶祝的領導層全給做了。

他自己都沒意識到自己已經兇悍到了這個地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