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二章 大家一起來革命!

“校長,這個新會縣境內最大的地主就是鵝塘都黃家村的黃萬霖黃老翰林。他家不僅在新會占有大量的土地,在新寧、新安兩縣也有不少莊子。擁有的田畝總數超過五萬畝,多半是香山、新寧、新會三縣最大的地主了……只要咱們用雷霆手段拿下了這一家,那其他田主就不敢反抗咱們了!”

新官上任沒多久的新會縣知縣周昌,正坐在一條航行在西江上的官船船艙內,很盡職的和王忠孝說著新會縣的均田形勢。

王忠孝這次是會集精兵強將外加殺雞的牛刀,還挾著濠澳大捷的余威,專宰香山、新會、新寧三縣的土財主!

之所以要“宰”他們,當然是為了鬧革命了。

王大校長現在要搞的,可不是一場換湯不換藥的造反,而是一場革命,一場均田革命!

而均田革命的目的,從來都不限於通過均分土地,讓百姓都有田可耕,可以安居樂業。均田制對於統治者而言,最大的用處則是同士紳地主或是士族地主爭奪人口和土地的控制權!

換句話說,就是統治者要通過均田制,直接掌握一部分的土地和上面的人口!

也就是說,要一腳踢開士紳地主和士族地主這樣的中間層,直接從掌握的土地、人口那裏獲取財富和兵源。

通常情況下,朝廷直接掌握的土地、人口越多,財力和兵力也就越強。反之,朝廷的財力、兵力也就越弱。

中國古代的許多王朝都會實行抑制兼並的政策,目的也在於減緩人口、土地被少數豪強地主所控制的趨勢,以保持國家的兵力和財力。

歷史上許多一度強盛的王朝,在其初期都實行過均田或是以控制部分土地和人口的政策……其中也包括大明!

大明初年搞起來的衛所制,就是為了將大量的人口、土地置於朝廷的直接掌控之下,並且指定用途——軍事!

所以明初的那些年,明軍的戰鬥力還是相當有保障的,而且那一代打遍天下的明軍老兵,對於土地的渴望也一定是相當強烈的。

土地嘛,誰也不會嫌多,特別是農耕民族。

但是由於朱元璋所執行的保守的對外政策,使得明初的明軍戰鬥力無法轉化為新的領地或新的朱姓藩國……

當然了,受限於統治集團自身的種種局限,其可以直接而且有效控制的土地、人口總是有限的。

如果超出這個限度,那麽中央集權的帝國就必須引入更多的分封制的成分了……

不過王忠孝現在實際控制的地盤只有香山、新會、新寧三縣。暫時還沒有管不過來的問題。

根據粗略的統計,三縣戶口總共不過數萬戶,數十萬口。在沿海遷界之前登記在策的良田數目也不過一百數十萬畝,戶均不過三四十畝。

這個數目,完全是王忠孝的拉扯起來的軍政集團可以充分掌握的!

數十萬人口可以提供的兵力和一百數十萬畝良田(其中包括大量的優質水澆地)可以提供的糧食,對於天地會爭奪兩廣統治權而言,都是非常重要的,必須牢牢掌握!

所以新會黃家這樣的“惡霸地主”,那是絕對不能放過的!

只有鬥倒了新會“黃霸天”兼“黃扒皮”,王忠孝才能震懾住香山、新寧、新會的其他大地主,迫使他們接受天地會提出的“換地均田”方案。

所謂的“換地均田”,其實就是類似於漢朝“遷陵”的損招!

就是把各縣最大的惡霸地主直接給你遷走,連根拔!不僅人要趕走,土地也給你置換了!

不過王忠孝現在還沒有“陵”,所以他就計劃用擴大後的“粵海關道直轄澳門商市”內的土地再加上還沒有“收復”的香島商市內的土地,置換惡霸地主們的良田。

一比一是不可能的,只能是二十比一或十比一……如果黃惡霸願意拿澳門戶口,那就二十比一了。可以拿點濠江兩岸的土地(濠江西岸的一部分土地也被劃入商市了)搞個碼頭,也許還可以搞個賭場什麽的……

如果黃惡霸願意等等,等將來香島收復後拿香港戶口,也許可以給個十比一的置換比。

以後黃惡霸的子孫後代可以混個中環收租、半山看海的待遇……不過前提是黃惡霸家能拿住這些土地。

當然了,如果黃惡霸願意再多等幾年,也許可以給塊淡馬錫島的土地——就不知道荷蘭人是否願意那這塊地換澳門商市內的一小塊租界了?

雖然王忠孝拿出來置換的利益,其實是足夠的——他也不是不好意思明搶,而是他也需要把資本集中到濠澳、香島、王家坡……這樣才能促進資本主義發展呢!

不過,那些利益現在的人是看不到的!

他們只會看到王忠孝搶了他們的利益……搶人土地,猶如殺人父母!大清的惡霸地主可都是孝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