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一十六章 仙人傳法,安史之亂

李白自幼放蕩不羈,豪氣萬丈,他總覺得這世上沒有自己寫不出來的詩,直到他見到了那首國師的《將進酒》。

當時那種巨大的沖擊感,恍惚間,他甚至覺得這是自己寫的。

再加上他喜歡尋仙訪道,漸漸的便對國師越發崇拜,多次扼腕嘆息,恨自己沒有和國師生在同一個時代,不能拜其為師。

從青陽鎮到龍遊縣,再到醴陵、龍虎山,以及現在的長安,他沿著當年國師走過的路重新走了一遍,宛如朝聖。

雖然已經靠著詩文名滿長安,被稱為謫仙人,但每當想起那個男人時,他總是會自愧不如。

想了想,李白又寫了一首詩。

“吾愛李夫子,風流天下聞。紅顏棄軒冕,白首臥松雲。醉月頻中聖,迷花不事君。高山安可仰,徒此揖清芬。”

題目也很直接,贈李天師。

老實說,寫這首詩,除了表達自己對國師的敬佩之情外,李白也有自己的小心思。

他走了這麽多地方,卻都沒有找到國師在何處隱居,既然如此,或許可以為國師寫一首詩,若此詩能天下聞名,可能國師會主動現身相見?

但當寫到最後一筆時,他心愛的那只毛筆不知為何突然斷了。

李白頓時心中肉疼。

這毛筆的來歷可不簡單,他曾去龍虎山求見國師,國師沒見到,卻見到了已經一百五十二歲的張天師,也就是國師的師父。

他見張天師蒼顏白發,卻精神矍鑠,氣度超然,不禁感嘆當真是神仙中人,當即為龍虎山作詩一首。

張天師看後哈哈大笑,還贈一禮,便是這只翠色毛筆。

據張天師說,這只毛筆是國師早年練習符箓時所用,雖不是什麽名貴法器,卻也有趨吉避兇之效,最主要的是其中的紀念意義。

毫不誇張的說,就憑國師早年所用這個噱頭,此筆便能賣出一個天價,不說國師在民間巨大的影響力,就連當今天子,都喜歡收藏和國師有關的寶物。

李白得到此筆後,可謂是如獲至寶,沒想到今天不知為何突然斷裂。

就連周圍人的叫好和贊嘆聲都聽不進去了。

但是下一刻,他就察覺到了不對勁,因為周圍突然開始騷動起來,有人高呼救命。

一只牛犢般大小的野豬在城中橫沖直撞,獠牙閃爍著寒光,奔走如電,撞飛無數行人。

李白整個人都驚了,這裏可是長安!

自布下周天星鬥大陣以來,大唐便成為了妖魔禁區,已經多少年沒有出現過這種事了。

不過好在朝廷的反應也很快。

一道身影自雲中而落,竟是個妙齡女子,穿著一襲白色道袍,手持一根玉色拂塵,帶著西王母面具,目光清澈靈動,氣質飄逸出塵。

女子手捏雷印,晴空之中頓時降下一道霹靂,轟在那豬妖身上。

剛剛還不可一世的豬妖頓時倒了下去,渾身冒起黑煙,已經死得不能再死。

女子微微蹙眉,心中疑惑。

為何最近周天星鬥大陣頻頻失靈,各地妖物都有增多之勢,難道是……他所言的大劫將要來了?

想起那個男人,她眸光一黯,最後輕拂雲袖,收走了豬妖的屍體,飄然離去。

李白傻傻地看著,良久才回過神來,感慨道:“真神仙中人也!”

他打聽此女是誰,實在找不到國師,拜她為師也可以。

有人搖頭道:“大詩人,你就別想了,她是蟄龍的新人,西王母,據說她的法術,是國師親手教出來的,不是弟子,卻勝似弟子。”

李白頓時羨慕不已。

半個時辰後,他來到繁華的東市,準備找匠人修補一下自己的毛筆,然而看了幾家都不滿意。

直到他在一個角落中,見到了一個白發老人。

老人是個修補匠,擺著攤,上面寫著一行大字。

覆水皆能收,破鏡亦重圓。

好大的口氣!

李白走過去,將自己斷裂的毛筆遞給他,先不說來歷,故作考驗道:“老漢可能修?”

老人只是瞥了一眼,就笑道:“可。”

李白冷笑一聲道:“你可知這是誰用過的筆?”

老人哈哈一笑,道:“不就是李道玄用過的嗎?”

李白下意識道:“你知道就——”

他的聲音戛然而止,瞪大眼睛望著這個老人。

老人搖頭笑笑,也不說話,但那根斷裂的毛筆上卻突然綻放出一道道輝光,不僅自動修復,還變得更加晶瑩剔透,好似有星雲在其中流轉。

“李白,你看看,老夫所修之筆,你可還滿意?”

老人輕輕一拋,那只毛筆便自動飛到李白手上,在他握住的那一瞬間,似乎有種難以言喻的熱流湧入他的體內。

“您……您到底是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