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四章 經典案例(第2/2頁)

在上市之後各種身不由己,每做一個決定都需要考慮公司的股價。雅虎上市之後我遠沒有前兩年創業時候開心。”

周新:“上市也是圍城,在裏面的人想出來,在外面的人想進去。

拳頭遊戲也要上市了,我最近就要開始路演,預計兩周之後要分別在紐約和舊金山舉辦四場路演。”

楊致遠:“到時候通知我,我來給你捧場。

拳頭遊戲絕對是優質資產,已經實現盈利又還沒有上市的互聯網企業,應該只有拳頭遊戲這一家。

而且只要有眼光的投資者,都看得出拳頭遊戲未來潛力巨大。

遊戲社區在電子遊戲論壇這一細分領域強勢的壟斷地位,導致想和拳頭遊戲商店正面一戰的互聯網公司,紛紛失敗。

其實如果NewPay只對拳頭遊戲商店開放,不對其他的線上遊戲商店開放的話,拳頭遊戲的優勢會更大。”

這裏指的是暴雪,暴雪也推出了自己的戰網系統測試版本,用戶可以直接在戰網上通過NewPay購買暴雪出品的遊戲。

並且可以通過戰網進行對戰,就是網絡有點差,網絡波動比較嚴重。

周新:“如果那樣做的話,那所有互聯網公司都會想做自己的支付軟件。

NewPay不只是我一個人的電子支付軟件。”

楊致遠:“你的眼光比我要看得更遠,如果NewPay是雅虎的支付軟件,雅虎肯定不會對外開放。

然後各大互聯網公司紛紛進場。所以有的時候退就是進。

說回拳頭遊戲,只要拳頭遊戲社區依然保持強勢地位,拳頭遊戲的地位就不會被動搖。

即便暴雪做了自己的遊戲商店,他們依然會把遊戲放在拳頭上面發售。”

周新解釋:“暴雪既想做遊戲發行商,又想做遊戲發售渠道,這顯然是行不通的。

而我早早把拳頭拆分成火烈鳥和拳頭遊戲,就是為了避免類似的問題產生,需要讓遊戲開發商們認為這個遊戲發行渠道會公平地對待每一款遊戲。

這也是通過拳頭遊戲發行的遊戲數增長迅速的重要原因。”

楊致遠:“高盛給拳頭上市的估值是多少?”

周新:“五十億美元。”

周新出讓少量拳頭遊戲的股份給比爾蓋茨,置換比弗利山莊的別墅,發生在大概半年前,當時拳頭的估值是20億美元。

楊致遠思考了一下:“差不多,稍微給二級市場發售當天留一點盈利空間。”

和楊致遠、李錫輝聊完之後,第二天楊一美就和他聯系,“Newman,你好,我是愛麗絲,愛麗絲楊,李錫輝告訴我,說你在華國有一場官司想打。

不知凱壽律師事務所是否有這個榮幸作為你在華國的全權代表,來幫你打這個官司?”

楊一美昨天晚上在得到消息的時候很興奮,因為這確實是千載難逢的機會。

周新的影響力不僅僅是在華國和阿美利肯兩地,他在整個亞太地區都相當有影響力。

幫這個級別的名人打官司,明面上的律師費就不說了,潛在的好處要遠大於律師費。

光是幫凱壽在華國打開局面,足夠讓她從亞太區總裁這個職位上再上一個台階了。

周新:“愛麗絲你好,李先生和我說過了,我也相信凱壽的實力。

我需要的不僅僅是起訴《周新的成功之路》作者一人,我要連帶華國侵犯我名譽權的所有人一起起訴。”

楊一美語速飛快地說:“周先生,由於我打算詳細和你介紹我對這次起訴的看法,涉及到華國的法律,所以我用漢語和你交談。

首先我們能保證讓通過侵犯您名譽權獲利的這些人付出代價,但是如果只是侵犯您名譽權,這涉及到的人太多了,很難追究。

其次不僅僅是這些個人,還包括該書的出版社、涉及到幫這本書宣傳的報社、互聯網公司等。

這些實體機構同樣會逐一起訴。

最後,他們不僅僅侵犯了您的名譽權,還包括您的姓名權、肖像權和名譽權。

《民法通則》第101條規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譽權,公民的人格尊嚴受法律保護,禁止用侮辱、誹謗等方式損害公民、法人的名譽。

《民法通則》第120條則進一步規定了侵害名譽權的民事責任:公民的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受到侵害的,有權要求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並且可以要求賠償損失。

華國針對一些普遍的問題,近幾年相繼發布了《關於審理名譽權案件若幹問題的解答》、《關於審理名譽權案件若幹問題的解釋》兩個司法解釋。

凱壽有信心把這一系列案件打成關於個人權利被侵犯的經典案例。”楊一美信誓旦旦地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