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趙聲閣法案(第2/2頁)

“可以。”趙聲閣也不為難他,反正海關也只要個師出有名的由頭,警署和監察司那幫人神通廣大得很,只要揭開個口,必是牽一發而動全身。

最後談的股份轉讓,趙聲閣想在短時間內了解他們董事會的情況,願意收購邵耀宗手上的股份。

而邵耀宗則是想盡快脫身,一身輕松遠走高飛最好,二來是存了拖趙聲閣下水的意思,協議和承諾都是虛的,利益共同體才最大的靠山。

趙聲閣翻了翻他帶來的協議,隨手扔到桌子上,“啪啦”一聲響,動靜不大不小,他黑目沉著凝視對方,說:“邵先生要是出讓瑕疵股份,我會啟動《黃金法案》。”

邵耀宗渾身一凜,他敢肯定趙聲閣剛才根本沒有認真看條款,但對方一眼篤定他的股份瑕疵。

《黃金法案》是當年趙聲閣在國外反壟斷法庭單槍匹馬指控華爾街大鱷時提出的“黃金十二條”。

這場以卵攻石的官司勝訴後,趙聲閣聲名鵲起,比利時報財經記者將之命名為《黃金法案》,也叫《趙聲閣法案》,這在當時的金融圈給了白人們慘重一擊,一位華人青年以自己的操盤技術和難以想象的毅力讓帶著偏見和歧視的天平回歸平衡。

趙聲閣做生意,不會單只作成一筆盈利,而是作成一項制度,講究長效機制,一勞永逸。

《黃金法案》中對惡意出售瑕疵股份有異常嚴厲的懲罰措施,後來被海市商貿經濟協會以全票通過引進市場,不具法律效力,但作為“市場規則”、“行業慣例”和“公序良俗”在經濟訴訟中被參考和引薦。

邵耀宗不敢在法案原創者面前搞鬼,答應在做完析產估值之後再擬協議。

趙聲閣看起來還算滿意。

會晤結束。

邵耀宗邀趙聲閣一同觀看他預訂好的一台表演,這種場合,想也知道是什麽獵奇艷色戲碼,為免節外生枝,趙聲閣答應去看一看。

邵耀宗很高興。

他摸不清楚趙聲閣喜好,倒也沒有太出格。

趙聲閣在名利場風月場浸淫多年,再荒唐淫靡的場面都見過,他又眼高於頂,是以興致寥寥。

但邵耀宗在聲色犬馬方面的確很有一套,挑的個個是頂級尤物,趙聲閣看來看去,也不覺得有什麽意思。

邵耀宗看趙聲閣不為所動,端得很穩,打趣道:“趙先生是看不上眼還是心有所屬,若是心有所屬那便是邵某冒犯了,還望見諒。”

趙聲閣覺得對方有些可笑,且冒昧,他高傲又自矜答:“邵先生未免想得太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