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4章 一半無敵之——(第3/3頁)

“雖然我很喜歡銀魂,但是來自銀魂的人和物,能不能離我遠一點啊——”林立發出了真誠的感慨。

——接受禮物不等於我同意,喜歡動畫也不等於希望動畫靠近。

“……就當丟了200積分吧。”他得出了這個總結。

無傷大雅,畢竟自己在這個第九副本裏基本沒消耗什麽道具,不論怎麽說,到目前為止,都是賺的,庫存又是一片令人心情愉悅的新增。

不過,可以怪一下湯姆和傑瑞。

就是因為他們把家拆了,導致林立沒有浴室沐浴更衣,才會有這麽倒黴的結果。

很好,既然找到了發泄口,越想越對,林立提著鋼棍就出去了。

——鬼哭狼嚎·今夜第五周目。

……

次日。

林立也算久違的一覺睡到自然醒——在十冷副本裏,他每天早上八點得去參加比賽。

“昨天的事情,解決的怎麽樣了?”簡單洗漱過後,來到余年的家裏,林立詢問。

“昨晚大家聽到林哥你定的規則突然響在腦海裏,的確有些混亂,但是我已經和大家解釋了,現在大家也都接受了這件事。”已經起床算是在工作的余年,立刻說道。

“這麽快就接受了?沒有誰對於我這個突然的「曙光城主人」出現有意見麽?”林立聞言有些詫異的說道。

一般劇情來說,不應該這時候出現幾個心懷不軌的居民出現,要麽道德綁架要麽煽動情緒,來為自己謀求利益的麽?

林立都做好殺雞儆猴,順便委婉的在大家面前裝個X的準備了。

重點是降維打擊的裝X。

小說不都這麽寫的嗎,咋到我這改了嘿?!

“有什麽不好接受的,我們城市都跑進一幅畫裏來了,這麽離譜的事情這都接受了,還有什麽不能接受。

一副畫,有它的主人不是很正常的麽。”余年聳聳肩,像是說一件稀松平常的事情:

“慌亂只是因為這個聲音出現的太突然了。

城內的生活這麽好,衣食住行樣樣不缺,生病有覺醒者照顧,平時還有覺醒者馬戲表演,誰會有意見啊,林哥你想的那種刺頭,早就死光啦。”

“這樣啊,沒有好,沒有好。”林立有些失望的點點頭,隨後詢問:“所以規則怎麽樣了,我等會馬上要去天恒城了,不知道什麽時候回來,如果制定好了,我現在就設立。”

雖然林立只會派遣本體前往,將替身留在曙光城,但是林立測試過,替身並不被視為領域的主人,也就是即使以後木立和森立獨立意識的出現,也只是生活在自己領域的人,沒有和自己爭奪控制權的可能。

不過林立可以暫時移交領域主人的權柄。

比如針對移交對象下幾個約束性的規則,再將權柄移交給對象,對方就可以在自己規則的約束下,制定規則,或者審判違規者。

倒是可以移交給余年,讓他煩去。

“還沒呢,這種算是城市法的制定,我希望所有人一起參與,但怎麽說呢,大家給出的調整建議有一點點跳脫,導致還沒整理好。”余年嘆了口氣,說。

“喔?什麽?給我看看。”林立聞言有些好奇。

余年將投影打在林立面前。

“為保護曙光城,未經允許,不允許離開曙光城城墻,更不得前往洞天外界。”

“資源需嚴格遵守配給,不得違背分配。”

……

“這些不是很正常麽?”林立有些訝異,這些正是他的意願。

為了隱蔽性,城內的人是不允許出去的。

“不好意思林哥,投影錯了。”

林立面前的文字很快被切換。

“想問一下林城主,能不能設定一個老公每天晚上必須交一次公糧才可以睡覺的規則。最好規則還限制這公糧妻子必須滿意!不滿意要重來。”

林立:“……”

會死人的吧?

林立已經想到設立這個規則後,自己每天晚上要收到多少人的違規信息了。

至於林城主這個稱呼,大概是昨晚自己的嘗試讓他們現在全都知道了自己的名字,以及這座城市現在真正的主人是誰。

“希望規定曙光城內23歲前必須婚配!城主大人,我是個沒有人喜歡的舔狗,舔了二十幾個都沒成功,今年都23歲了,求求你定下這個規……”

不看了。

“你自己看著辦吧。”

林立黑著臉將余年的投影關閉,默默的起身離開,準備離開畫卷。

你丫的,這群刁民是把自己當成阿拉丁神燈,在這裏用規則許願了是吧!

我自己還沒婚配呢?

你們先包婚配上了?